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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达洁能: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2019-02-23  

						证券代码:600499             证券简称:科达洁能              公告编号:2019-025


                   广东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广东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17 日、2018
年 11 月 7 日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等议案,并于 2018 年 11 月 15 日
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详细内容请见《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
内容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公司为有效维护广大股东利益,稳定投资者对公司股票长期价值的预期,同
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的积极性,有效
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利益结合在一起,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
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公司拟以自有资金进行股份回购。
    本次拟回购的股份将作为公司后期股权激励计划之标的股份,公司将尽快制
定股权激励计划具体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如后续未能实施股权激励,
则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
    (二)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回购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三)拟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本次拟回购股份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6 元/股,实际回购股份的价格由股东
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回购启动后视公司股票具体情况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
经营状况确定。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
缩股、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等事宜,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
定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四)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和比例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若以回购资金上限 2 亿元、回购价格上限 6 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总数
约为 3,333 万股,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比例为 2.11%。
    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若公司在回购
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
发行股本权证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五)拟用于回购股份的金额总额及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
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
    (六)拟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
超过 6 个月。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即实
施完毕,亦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决议终
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
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2、公司不得在下述期间回购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在决
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如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
公司将在股票复牌后对回购方案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七)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回购股份相关决议的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
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18 年 11 月 16 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 2018 年 11 月 17
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
股份的公告》。
    (二)截至 2019 年 2 月 22 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43,113,44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73%,回购的最高价为 5.22 元/股、最低
价为 4.13 元/股,回购均价为 4.64 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199,979,565.30
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
    公司回购金额(含交易费用)已达到回购预案中的回购金额上限,本次回购
股份方案实施完毕。
    (三)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
    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的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
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股份回购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
的上市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经公司自查,自公司披露回购股份预案之日至发布本公告前一日,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第一大股东边程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均不存在买卖公
司股票的情况。


    四、股份变动表
    公司本次最终回购股份数量为 43,113,440 股,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股份类别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165,741,380     10.51      165,741,380      10.51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411,464,322    89.49    1,411,464,322      89.49
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
                                    0        0        43,113,440       2.73
账户
三、股份总数             1,577,205,702   100.00    1,577,205,702   100.00


    注:因目前公司尚未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回购的股份尚未授予,故目前回购
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仍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目前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账户,公司后续将按照披露的
方案以及相关规定使用已回购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东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