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续聘 2017 年度 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安徽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对公司《关于续聘 2017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 机构的议案》进行了审查,我们认为: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相关专项审计 工作的要求,为本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对于规范公司财务运 作,起到了积极作用,一致同意续聘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7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独立董事: 二○一七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