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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安徽水利:安徽省路桥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实施债转股计划涉及的安徽省路桥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净资产市场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2018-12-12  

						安徽省路桥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实施债转股计划所涉及的
安徽省路桥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净资产市场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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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1

资产评估报告摘要 .......................................................... 2

     一、委托人、被评估单位(或产权持有单位)和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评估报

     告使用人概况 ........................................................................................................................ 4

     二、评估目的 ........................................................................................................................ 9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 9

     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 10

     五、评估基准日 .................................................................................................................. 10

     六、评估依据 ...................................................................................................................... 11

     七、评估方法 ...................................................................................................................... 13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 20

     九、评估假设 ...................................................................................................................... 21

     十、评估结论 ...................................................................................................................... 21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 22

     十二、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 24

     十三、评估报告日 .............................................................................................................. 25

附件目录................................................................. 26




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安徽省路桥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实施债转股计划所涉及的
安徽省路桥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净资产市场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声明


                                                  声明
     一、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财政部发布的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

的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编制。

     二、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本资产评

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本资产评估报告;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违反

前述规定使用本资产评估报告的,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不承担责任。

     三、本资产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

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除此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

人不能成为本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四、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提示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评估结论,

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

格的保证。

     五、我们在执行本资产评估业务中,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恪守独立、

客观和公正的原则;根据我们在执业过程中收集的资料,评估报告陈述的内容是客观的,

并对评估结论合理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负债清单由委托人、被评估单位申报并经其签章确认;

委托人和其他相关当事人依法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七、我们与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人没

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人不存在偏见。

     八、我们已对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现场调查;我们已对评估

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

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并对已经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如实披露,且已提请委托人及相关

当事人完善产权以满足出具资产评估报告的要求。

     九、我们出具的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论受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定条件的限

制,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充分考虑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定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

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1-
安徽省路桥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实施债转股计划所涉及的
安徽省路桥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净资产市场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摘要

         安徽省路桥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实施债转股计划
             所涉及的安徽省路桥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净资产市场价值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摘要
                                中威正信评报字(2018)第 1085 号

     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安徽省路桥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

称:路桥集团)的委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资产评估原则,采用资产

基础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路桥集团拟实施债转股计划所涉及的路桥集团净资产在

2018 年 6 月 30 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评估报告主要内容摘要如下:

     一、委托人及被评估单位:安徽省路桥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评估目的:路桥集团拟实施债转股计划,特委托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

公司对路桥集团净资产在 2018 年 6 月 30 日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为路桥集团本次债转股

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三、评估对象:本次评估对象为路桥集团的净资产市场价值。

     四、评估范围:本次评估范围是路桥集团截止 2018 年 6 月 30 日经审计后资产负债表

中反映的全部资产和负债,即总资产 336,105.29 万元、总负债 284,841.96 万元、净资产

51,263.33 万元。

     五、价值类型及其定义:本次资产评估确定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市场价值是指自

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

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

     六、评估基准日:2018 年 6 月 30 日,一切取价标准均为评估基准日有效的价格标准。

     七、评估结论:
                                  路桥集团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评估基准日:2018 年 6 月 30 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目
                                  A                  B           C=B-A         D=C/A×100%

流动资产                         280,971.22         281,019.92        48.70               0.02

非流动资产                        55,134.07          57,759.64      2,625.57              4.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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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省路桥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实施债转股计划所涉及的
安徽省路桥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净资产市场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摘要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目
                                  A                  B            C=B-A           D=C/A×10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3,960.49          14,278.79        318.30                 2.28

   长期股权投资                   34,771.88          36,298.07       1,526.19                4.39

   固定资产                        3,679.09           4,455.90        776.81              21.11

   无形资产                            17.73              22.01            4.28           24.14

   长期待摊费用                       239.16             239.16            0.00              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                  2,465.72           2,465.72             0.00              0.00

       资产总计                  336,105.29         338,779.56       2,674.27                0.80

流动负债                         268,041.96         268,041.96             0.00              0.00

非流动负债                        16,800.00          16,800.00             0.00              0.00

       负债合计                  284,841.96         284,841.96             0.00              0.00

        净资产                    51,263.33          53,937.60       2,674.27                5.22

     八、特别事项说明:详见资产评估报告“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九、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本次评估结论使用的有效期限为一年,有效期从评估基准

日开始计算。即从 2018 年 6 月 30 日至 2019 年 6 月 29 日,该评估结论有效。

     十、评估报告日:本评估项目的报告日为 2018 年 11 月 30 日。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详细情况和正确理解评估结

论,应当阅读资产评估报告正文,并关注特别事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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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省路桥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实施债转股计划所涉及的
安徽省路桥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净资产市场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正文

         安徽省路桥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实施债转股计划
             所涉及的安徽省路桥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净资产市场价值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
                                中威正信评报字(2018)第 1085 号

       安徽省路桥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威正信)接受贵单位的委托,按照

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采用资产基础法,

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安徽省路桥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实施债转股计划涉及的安徽

省路桥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净资产在 2018 年 6 月 30 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资

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委托人、被评估单位(或产权持有单位)和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评估

报告使用人概况

     (一)委托人及被评估单位:安徽省路桥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路桥集

团)

     1、概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000148955807J

     注册资本:60,053.34 万元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 502 号西蜀大厦(企业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盛明宏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2、经营范围: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公

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壹级);隧道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桥梁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壹级);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交通投资;交通科技

开发、咨询,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市政工程,港口与航道疏浚。

     3、历史沿革

     安徽省路桥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 1993 年 1 月 14 日,在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

局登记注册,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000148955807J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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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省路桥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实施债转股计划所涉及的
安徽省路桥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净资产市场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正文

止评估基准日 2018 年 6 月 30 日,法定代表人为盛明宏,注册资本 60,053.34 万元,公司

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安徽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60,053.34                31,297.34                 100%
               合计                         60,053.34                31,297.34                 100%

      4、近三年资产、财务状况

      路桥集团 2015-2017 年度会计报表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

出具了会审字【2016】2924 号、【2016】2925 号、会审字【2017】1681 号、会审字【2017】

1682 号、会审字【2018】2371 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18 年 6 月 30 日的会计报表经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亚会 B 审字(2018)2344 号无

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经审计后路桥集团近年财务状况如下表:

                                       公司历年资产状况简表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2015 年度             2016 年度              2017 年度         2018 年 6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205,021.39               212,139.45            295,722.60              336,105.29

 负债总额         177,883.04               171,511.93            248,652.38              284,841.96

  净资产           27,138.35               40,627.52              47,070.22              51,263.33

                                        公司历年损益状况简表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2015 年度             2016 年度              2017 年度         2018 年 6 月 30 日

 营业收入          171,186.17              185,079.28            202,613.18              131,441.23

 营业成本          161,950.88              174,472.97            187,508.74              122,503.72

 利润总额             7,206.90              5,180.91               8,530.23               4,834.26

  净利润              6,973.27              3,839.85               6,247.71               3,234.39

      5、对外投资情况
 序号                 被投资单位名称                 出资比例            注册资本           账面价值

  1           安徽省新源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100%             45,000,000.00     45,000,000.00

  2        安徽省新阳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00%             75,000,000.00     75,000,000.00


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5-
安徽省路桥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实施债转股计划所涉及的
安徽省路桥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净资产市场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正文
  3         安徽新瑞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00%           4,000,000.00     4,000,000.00

  4          安徽省路桥试验检测有限公司             100%             768,800.00       768,800.00

  5           西藏新瑞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100%         200,000,000.00   200,000,000.00

  6        利辛县安建新润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45.90%        100,000,000.00    22,950,000.00

  7          安徽省公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             9.83%      1,000,320,000.00   112,299,286.18

  8          安徽省路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10.65%        502,000,000.00    26,735,582.83

  9       安徽路桥集团交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19%           3,000,000.00       570,000.00


      对外投资基本情况如下:

      (1)安徽省新源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207779087057Q

      注册资本:4,500.00 万元

      住所:青阳县蓉城镇庙前路 199 号(分桥村)

      法定代表人:费瑞林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公路桥梁和工业与民用建筑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经营、管理、开发,

建筑设备及材料的生产销售、租赁、交通技术服务、信息服务、咨询服务。

      (2)安徽省新阳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723597098011D

      注册资本:7,500.00 万元

      住所:青阳县蓉城镇庙前路 199 号(分桥村)

      法定代表人:费瑞林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公路工程建筑行业,主要经营公路、桥梁、隧道和工业民用建筑基础设施

的投资、经营、管理、交通技术服务与信息咨询服务。

      (3)安徽省新瑞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800564969386E

      注册资本:400.00 万元

      住所:安徽省宣城市区府山广场 AB 座综合楼及地下商城 A*11-A 室

      法定代表人:费瑞林


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6-
安徽省路桥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实施债转股计划所涉及的
安徽省路桥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净资产市场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正文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公路、桥梁、隧道和工业民用建筑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经营、管理、

开发;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设备租赁;交通技术服务及信息咨询。

     (4)安徽省路桥试验检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691082649Q

     注册资本:200.00 万元

     住所:合肥市高新区南岗科技园长宁大道 02658 号

     法定代表人:卞宝林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道路桥梁、市政道路桥梁、水运设施试验检测;工程咨询。

     (5)西藏新瑞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40195MA6T1H436Q

     注册资本:20,000.00 万元

     住所:拉萨市柳梧新区世纪大道圣地财富广场四栋二单元 1001

     法定代表人:盛明宏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公路工程、公路路基工程、公路路面工程;隧道工程;桥梁工程;市政公

用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交通科技开发及服务;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市政工程;港口

与航道疏浚。

     (6)利辛县安建新润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623MA2RLK5E0W

     注册资本:10,000.00 万元

     住所:安徽省亳州市利辛县城关镇前进路南侧淝河路东侧皖北商城 138

     法定代表人:李文兵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负责利辛县城基础设施建设 PPP 项目合同项下的设计、建设及运营维护(含

道路工程、桥涵工程、管线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其他附属工程)业务

(不含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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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安徽省公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000148941069W

     注册资本:100,032.00 万元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黄山路 445 号

     法定代表人:孙学军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经营范围:公路工程(特级)、桥梁及隧道工程建筑(一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

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公路行业相应的建设工程及配套工程设计;配

电箱制作与销售;起重机械安装、维修;预应力锚夹具制造、销售;钢结构制作、安装;

工程机械租赁、维修;承包境外公路、桥梁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

的设备、材料出口;商品混凝土加工、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安徽省路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0004850014306

     注册资本:50,200.00 万元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黄山路 459 号

     法定代表人:李振标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特种设备安装、维修。一般经营项目:公路工程施工总承

包、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桥梁工程专业承包、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公路路基

工程专业承包、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公路养护工程施工,机

械设备租赁。

     (8)安徽路桥集团交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0007728443509

     注册资本:300.00 万元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黄山路 468 号易居时代公寓 8 幢 403 室

     法定代表人:宁彪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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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范围:公路桥梁工程施工,市政公用工程,交通工程安全设施施工,标牌、标识

设计制作安装、标线施划、护栏施工、监控信号系统施工,公路养护及绿化,通信、监控、

收费综合系统工程施工及安装,工程机械设备(不含特种设备)租赁、维修、销售,工程

材料销售,桥梁检测、维修,工程咨询服务及技术开发(以上范围涉及许可证的凭许可证

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税收优惠政策

     无。

     (二)产权持有者

     路桥集团产权持有者为其全部股东。详见上文出资情况表。

     (三)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人

     本资产评估报告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人为:委托人上级主管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部门以及与评估目的相关的工商登记机关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报告使用人。

     本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和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人按照本评估

目的使用,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评估人员和评估机构对委托人和其他评估报告使

用人不当使用评估报告所造成的后果不承担责任。

     二、评估目的

     路桥集团拟实施债转股计划,特委托中威正信对路桥集团净资产在 2018 年 6 月 30 日

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为路桥集团本次债转股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一)评估对象:本次评估对象为路桥集团的净资产市场价值,与本次委托人委托评

估对象一致。

     (二)评估范围:

     本次评估范围是路桥集团截止 2018 年 6 月 30 日经审计后资产负债表中反映的全部资

产和负债,即总资产 336,105.29 万元、总负债 284,841.96 万元、净资产 51,263.33 万元,

与本次委托人委托评估对象所涉及评估范围一致。

     针对本次评估目的,路桥集团已委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

公司 2018 年 6 月 30 日的会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亚会 B 审字(2018)2344 号”

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次评估是在审计确认的会计报表的基础上进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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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经评估机构核实后的路桥集团提供的委估资产清单,其中:流动资产账面值为

280,971.22 万元;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账面值为 13,960.49 万元;长期股权投资账面值为

34,771.88 万元;固定资产账面值为 3,679.09 万元;无形资产账面值为 17.73 万元;长期

待摊费用账面值为 239.16 万元;递延所得税资产账面值为 2,465.72 万元;流动负债账面

值为 268,041.96 万元;非流动负债账面值为 16,800.00 万元,具体如下表:

                                          评估范围简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账面价值

 流动资产                                                                       280,971.22

 非流动资产                                                                      55,134.07

         其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3,960.49

               长期股权投资                                                      34,771.88

               固定资产                                                           3,679.09

               无形资产                                                              17.73

               长期待摊费用                                                         239.16

               递延所得税资产                                                     2,465.72

               资产总计                                                         336,105.29

 流动负债                                                                       268,041.96

 非流动负债                                                                      16,800.00

               负债合计                                                         284,841.96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51,263.33

     委托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与经济行为涉及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一致。

     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本次资产评估确定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

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

数额。

     五、评估基准日

     (一)本项目资产评估基准日是 2018 年 6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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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评估基准日是路桥集团根据本次经济行为的实现及评估目的确定的;

     (三)选取评估基准日考虑的主要因素包括:评估基准日为会计期末且接近经济行为

的实现日;

     (四)本项目评估的一切取价标准均为基准日有效的价格标准或执行的标准。

     六、评估依据

     (一)经济行为依据

     路桥集团与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签订的资产评估委托合同。

     (二)法律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42 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号,2008 年 10

月 28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3、《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378 号);

     4、《国有资产评估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14 号);

     5、《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施行细则》(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国资办发[1992]36

号);

     6、《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 12

号);

     7、《关于加强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委产权[2006]274

号);

     8、《关于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审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产权[2009]941

号);

     9、《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46 号);

     10、《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24 号);

     11、《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 33 号,2006 年颁布(新准则));

     12、《企业财务通则》(财政部令第 41 号);

     13、国资发产权[2013]64 号关于印发《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工作指引》的通知;

     14、国资委、财政部令第 32 号《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

     15、国家及政府有关部门颁布的其它法律、法规、文件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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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准则依据

     1、基本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

     (1)《资产评估基本准则》(财资〔2017〕43 号);

     (2)《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中评协〔2017〕30 号)。

     2、资产评估执业准则

     (1)《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程序》(中评协〔2017〕31 号);

     (2)《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报告》(中评协〔2017〕32 号);

     (3)《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评协〔2017〕33 号);

     (4)《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档案》(中评协〔2017〕34 号);

     (5)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企业价值》(中评协〔2017〕36 号);

     (6)《资产评估执业准则——机器设备》(中评协〔2017〕39 号);

     (7)《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不动产》(中评协[2017]38 号)。

     3、资产评估指南

     (1)《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中评协〔2017〕42 号);

     (2)《资产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指南》(中评协〔2017〕46 号)。

     4、资产评估指导意见

     (1)《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47 号);

     (2)《资产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48 号)。

     (四)权属依据

     1、路桥集团提供的机动车行驶证、房地产使用权证、其他权属证明文件等;

     2、路桥集团提供的长期投资单位营业执照、公司章程等;

     3、路桥集团提供的机器设备购置合同、发票等相关资料。

     (五)取价依据

     1、机械工业出版社出版的《机电产品报价手册》;

     2、《资产评估常用数据与参数手册》;

     3、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

     4、路桥集团有关人员对委估资产情况的介绍、说明;

     5、评估人员收集的当前市场价格信息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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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评估人员现场勘察及市场调查情况;

     7、路桥集团撰写的《关于进行资产评估有关事项的说明》;

     8、路桥集团提供的委估资产清单、评估基准日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等相关资料;

     9、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统计资料和技术标准资料;

     10、其它相关资料。

     (六)其他参考依据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亚会 B 审字(2018)2344 号”

的审计报告。

     七、评估方法

     资产基础法是指在合理评估企业各项资产价值和负债的基础上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

评估思路。评估中在假设路桥集团持续经营的前提下,采用与企业各项资产和负债相适应

的具体评估方法分别对路桥集团的各项资产及负债进行评估,以评估后的总资产减去总负

债确定净资产评估价值。

     各单项资产具体评估过程及评估方法说明如下:

     (一)流动资产的评估

     1、货币资金的评估

     路桥集团的货币资金为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

     现金是指存放在财务部的库存人民币现金。评估中,在核对账账、账表一致的基础上,

对企业的现金进行了盘点,并倒推至评估基准日,确认账实相符后,以评估基准日的账面

值确定评估值。

     银行存款是指企业存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滨湖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瑶海支行等金融机构的人民币存款。评估

中在对企业银行存款账账、账表核对一致的基础上,我们审核了企业提供的银行对账单和

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通过向银行询证,对银行未达账项发生的原因、经济内容等进行分

析核实,确认无影响净资产的重大因素后,以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其他货币资金为保证金等。评估中我们审核了企业提供的相关资料,在账表核对一致

的基础上,通过向银行询证,确认均无影响净资产的重大因素后,以核实后的账面值确定

评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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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债权性资产及坏账准备的评估

     路桥集团的债权性资产包括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和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资产。评估中在核对账账、账表、清单一致的基础上,对其款项的发生时间、具体内容、

形成原因及债务人的情况进行了解分析,对大额债权进行了函证,同时评估人员采用了审

核财务账簿及抽查原始凭证等替代程序,经分析核实后,根据应收款项可能收回的数额确

定评估值。对于有充分理由相信全都能收回的,按全部应收款额计算评估值;对于很可能

收不回部分款项的,在难以确认收不回款项数额时,借助于历史资料和现场调查了解的情

况,具体分析数额、欠款时间和原因、款项收回情况、欠款人资金、信用、经营管理现状

等,按照账龄分析法,估计出这部分可能收不回的款项,作为风险损失扣除后计算评估值;

对于有确凿证据表明无法收回的,按零值计算;账面上的“坏账准备”科目按零值计算。

     3、存货的评估

     存货为原材料、在库周转材料、在产品(已完工未结算资产)三大类,原材料主要为

项目部施工生产所需的钢材等,质量完好,均可正常使用,且大部分购置时间不长,经过

对现实市场价格的了解,委估存货的市场价格没有发生大的变化,故评估以账面值确定评

估值;在库周转材料主要为项目施工所需的钢模、五金工具、电缆、设备易损件等,质量

完好,均可正常使用,经过对现实市场价格的了解,委估存货的市场价格没有发生大的变

化,故评估以账面值确定评估值;在产品为已完工未结算工程款,经抽查核对项目开工至

评估基准日累计已发生的施工成本,项目开工至评估基准日累计已确认的合同毛利,核对

项目开工至评估基准日与业主单位的工程结算单,以审核后的施工成本加合同毛利扣除已

与业主单位的工程结算后确认评估价值。

     4、其他流动资产的评估

     其他流动资产为待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评估人员查看有关纳税申报情况,核实无误,

以账面值确认评估值。

     (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为路桥集团对安徽省公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安徽省路港工程有限

责任公司、安徽路桥集团交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投资。评估中我们核实了委估投资占被

投资单位股权的比例后,依据被投资单位评估基准日资产负债表中净资产乘以股权比例确

定评估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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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长期投资的评估

     评估人员对纳入评估范围的长期投资—股权投资,核实了委估投资占被投资单位股权

的比例,根据被投资企业具体情况进行评估,纳入本次范围的长期股权投资均为控股子公

司,对于控股子公司按照被投资单位整体评估结果乘以持股比例确定评估值。

     (四)固定资产的评估

     委估的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车辆和电子设备。分别说明如下:

     1、房屋建筑物的评估

     房屋建筑物为位于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 502 号西蜀大厦写字楼 16 层,建筑

面积为 1092.39 平方米,框架结构,为 2008 年的建筑物,在正常使用中。根据委托评估

建筑物的特点,评估中采用市场比较法进行评估。

     市场比较法是将进行评估的建筑物或房地产与市场近期已销售的相类似的建筑物或

房地产相比较,明确评估对象与每个参照物之间的若干价值影响诸因素方面的差异,并据

此对参照物的交易价格进行比较调整,从而得出多个参考值,再通过综合分析,调整确定

进行评估的建筑物或房地产的评估价值。

     评估价值=P×A×B×C×D

     式中:P—交易案例交易价格

             A—交易情况修正系数

             B—交易日期修正系数

             C—区域因素修正系数

             D—个别因素修正系数

    2、机器设备的评估

    本次主要采用成本法。

    成本法计算表达式为:评估值=重置成本×成新率。其中:

    (1)重置成本的确定:

    设备综合重置成本的确定

    根据此次委托人的评估目的,评估方法采用成本法,公式为:

    评估值=重置成本×成新率

    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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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置成本=设备自身购置价格(不含税)+运杂费(不含税)+安装调试费(不含税)

+试车运行费等费用+前期费用+资金成本+其它必要合理费用

    安装调试期:根据该行业设备正常采购安装调试周期确定。

    前期费用:包含建设单位管理费、设计费和其他费用,对照相关文件规定进行核实、

测算。

    对于能够采集到设备现行购置价格的设备,根据设备来源渠道和价值构成不同,分述

如下:

    ①采用市场询价、查阅 2017 年机电产品价格信息的售价、市场价格和企业提供的定

货价格,再考虑必要的运杂费、安装费和其它费用确定设备的重置成本。

    ②主要费率的确定:

    国产设备运杂费=设备购置价×运杂费率

    运杂费率:

    省内 3-10%省外 5-10%

    安装调试费=设备购置价×安装调试费率

    安装费率:5-25%

    对于有设备基础的设备及需防腐处理的设备另需考虑设备基础费、防腐费。

    资金成本:以 1 年期贷款利率 4.35%计算

    以上费率资料主要来源于企业提供的资料和机械工业出版社的《资产评估常用方法与

参数手册》。并根据设备本身的精度、复杂程度、重量、体积大小等相关因素,实际考虑

具体安装情况,计算出安装调试费占设备购置价的比率。

    (2)成新率的确定

    成新率是反映机器设备新旧程度的指标。根据此次机器设备评估的范围,就机器设备

成新率的确定进行说明。

    ①重点、关键设备采用综合分析法确定其成新率

    所谓综合分析法即以使用年限法为基础,再用设备原始制造安装质量系数、设备工作

环境系数、设备使用和维护保养系数和设备故障率系数加以修正最终确定成新率的一种方

法。公式如下:

    C=C1×K1×K2×K3×K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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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式中:C---设备成新率

            C1----用使用年限法计算出的成新率

            K1----原始制造安装质量系数 0.98—1.03

            K2---工作环境系数 0.95—1.00

            K3---使用和维护保养系数 0.98—1.03

            K4---故障率系数 0.95—1.00

    Ⅰ、使用年限法确定 C1:

    使用年限法即根据设备预计尚可使用年限与其总使用年限的比率确定 C1,公式如下:

    C1=Y÷(S+Y)

    式中:Y---预计尚可使用年限

            S---实际已使用年限

    根据工程技术人员现场勘察,对设备的各主要实体进行的技术鉴定和委托人提供的重

大技术改造及大修理情况资料,按其购进日期、投入使用日期分别确定实际已使用年限和

预计尚可使用年限。

    Ⅱ、原始制造安装质量系数 K1 的确定:

    根据设备生产的厂家,设计安装施工单位的资质级别确定此系数。一般来说,进口设备

优于国产设备,名牌产品优于一般产品,系数取值范围为 K1=0.98-1.03。

    Ⅲ、工作环境系数 K2 的确定:若设备周围工作环境较差,如液体、粉尘较多,有腐蚀

性液体、气体等,则适当降低其成新率,系数取值范围为 K2=0.95-1.00。

    Ⅳ、使用和维护保养系数 K3 的确定:被评估单位对设备的维修和维护保养制度的总

体执行情况较好,但考虑其不同部门对设备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不同,此系数取值为 K3

=0.98-1.03。

    Ⅴ、故障率系数 K4 的确定:根据该被评估单位各主要生产设备距评估基准期前半年

内出现的影响产品生产的设备故障确定此系数,此系数取值 K4=0.95-1.00。

    ②对于非重点、关键设备,成新率 C 直接采用年限法进行确定,公式如下:

    C=Y÷(S+Y)×100%

    式中:Y---预计尚可使用年限

            S---实际已使用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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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车辆

     根据车辆的实际情况,对于购置时间不长,市场上可以找到类似车辆的现行市场价格

的,主要采用重置成本法进行评估;对于个别购置时间较久,市场上同款车型或类似车型

已停售的车辆,评估人员在二手汽车交易市场能够发现与评估对象基本相同的汽车,采用

市场比较法进行评估。

     (1)重置成本法

     根据设备的实际情况采用重置成本法进行评估,即:

     评估值=重置价值×成新率

     ①重置价值的确定

     按相同的车辆的现行市场价格,确定委估车辆的购置成本,再考虑车辆购置税及牌照

费等费用确定车辆重置价值。

     ②成新率的确定

     根据现场勘察结果及企业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对车辆当前技术状态的介绍,结合不同车

辆的使用寿命、已行驶公里数及维修保养等因素确定成新率。

     (2)市场法

     市场法比较法是根据与评估对象基本相同的市场参照物,通过直接比较来确定评估对

象价值的评估方法。

     4、电子设备

     根据设备的实际情况采用重置成本法进行评估,即:

     评估值=重置价值×成新率

     (1)重置价值的确定

     根据当前市场调查和查阅有关价格资料,以现行市场供货价格确定购置成本,并综合

考虑运杂费、安装调试费等相关费用确定重置价值。对于无需特殊安装的设备和小型设备,

重置价值不另行考虑运杂费及安装调试费。

     (2)成新率的确定

     根据现场勘察结果及企业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对设备当前技术状态的介绍,结合设备的

生产厂家、使用寿命、利用率、工作环境及维护保养等因素综合确定成新率。

     (六)无形资产的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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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形资产主要为外购的工程预算软件,对于外购软件,考虑到软件购买后会进行定期

的升级与维护等售后服务,与市场上所售同类同品牌产品的性能同步,因其升级与维护成

本已计入当期损益,故评估中按评估基准日同类同品牌产品的市场价格确定评估值。

     (七)长期待摊费用的评估

     长期待摊费用为装修费。评估中在核对账账、账表和清单一致的基础上,按照评估基

准日尚存权益确定评估值。

     (八)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评估

     递延所得税资产为计提坏账准备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评估中在核对账账、账表、清单

一致的基础上,对坏账准备进行了解分析,以核实后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九)负债的评估

     负债为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

其他应付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和其他流动负债。

     1、短期借款的评估

     短期借款共 4 项,为中信银行合肥分行、交通银行安徽省分行、中国银行南城支行和

徽商银行包河支行的借款。在核对账账、账表、清单一致的基础上,根据账务资料、借款

合同、银行询证函等相关资料,进行了解分析,为评估基准日需实际承担的债务,评估中

以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2、应付票据的评估

     应付票据账面价值为银行承兑汇票。为应付的货款及设备款,评估人员查看了相关的

合同及付款凭证,核对应付票据,以经审核无误的账面值确认为评估值。

     3、应付账款的评估

     应付账款主要为应付的材料类、工程类、劳务类和设备类款等。评估中在核对账账、

账表、清单一致的基础上,根据账务审核资料等相关资料,进行了解分析,均为评估基准

日需实际承担的债务,评估中以核实后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4、预收款项的评估

     预收账款为预收的工程款。评估中在核对账账、账表、清单一致的基础上,根据账务

审核资料等相关资料,进行了解分析,均为评估基准日需实际承担的债务,评估中以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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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5、应付职工薪酬的评估

     评估中在核对账账、账表、清单一致的基础上,对应付职工薪酬科目的计提、使用等

进行了审核,主要为企业正常计提及交纳或使用的工资和福利费。均为评估基准日需实际

承担的债务,评估以核实后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6、应交税费的评估

     应交税费主要为公司应缴的企业所得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等。评估中在核对账账、

账表、清单一致的基础上,审核了账、资料及纳税申报材料等相关资料,均为评估基准日

需实际承担的债务,以核实无误后的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7、其他应付款的评估

     其他应付款为应付的安全保证金、承包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和往来款等。评估

中在核对账账、账表、清单一致的基础上,根据账务审核资料等相关资料,进行了解分析,

均为评估基准日需实际承担的债务,评估中以核实后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8、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的评估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为建设银行钟楼支行年内到期长期借款。在核对账账、账表、

清单一致的基础上,根据账务资料、借款合同、函证结果等相关资料,进行了解分析,为

评估基准日需实际承担的债务,评估中以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9、其他流动负债的评估

     其他流动负债为待转销的增值税销项税。评估人员查看有关纳税申报情况,核实无误,

以账面值确认评估值。

     10、非流动负债的评估

     非流动负债为长期借款,共 4 项,为建设银行钟楼支行、华夏银行瑶海支行的借款。

在核对账账、账表、清单一致的基础上,根据账务资料、借款合同、函证结果等相关资料,

进行了解分析,为评估基准日需实际承担的债务,评估中以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中威正信接受评估委托后,立即组成资产评估组制定评估计划,正式进入现场,开展

评估工作。我们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关于资产评估的规定和会计核算的一般规则,对评估范

围内的资产进行了评估,具体步骤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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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听取有关人员介绍委估资产的基本情况,明确评估业务基本事项;

     (二)与路桥集团签订资产评估委托合同;

     (三)编制评估计划,组织评估人员,指导被评估单位清查资产、准备评估资料;

     (四)对委估资产清单、相关产权证明资料、会计记录及相关资料进行分析、核实,

确定评估范围及对象;

     (五)对本次评估范围内资产进行现场调查,并核实、分析,对实物资产进行实地抽

查盘点;

     (六)根据评估目的及委估资产所具备的条件,确定评估方法;

     (七)进行市场调查,收集相关资料,对各类资产及负债进行评定估算;

     (八)核定修正评估值,编制填写有关评估表格;

     (九)归纳整理评估资料,撰写各项评估技术说明及资产评估报告;

     (十)对评估结论进行分析、复核、签发资产评估报告;

     (十一)整理装订评估工作底稿并归档。

     九、评估假设

     (一)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国家宏观经济形势无重大变化,本次交易各

方所处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无其他不可预测和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

重大不利影响。

     (二)以企业持续经营为评估假设前提,评估结论是以列入评估范围的资产按现有规

模、现行用途不变的条件下,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的反映。

     (三)假设被评估单位的经营者是负责的,且管理层有能力担当其职务。

     (四)除非另有说明,假设被评估单位完全遵守所有有关的法律法规。

     (五)无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及不可预见因素对企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十、评估结论

     在实施上述资产评估方法和程序后,路桥集团在 2018 年 6 月 30 日及相关前提下的评

估结论为:
                                  路桥集团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评估基准日:2018 年 6 月 30 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目
                                  A                  B         C=B-A       D=C/A×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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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目
                                  A                  B            C=B-A           D=C/A×100%

流动资产                         280,971.22         281,019.92         48.70               0.02

非流动资产                        55,134.07          57,759.64       2,625.57              4.76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3,960.49          14,278.79        318.30               2.28

   长期股权投资                   34,771.88          36,298.07       1,526.19              4.39

   固定资产                        3,679.09           4,455.90        776.81              21.11

   无形资产                            17.73              22.01            4.28           24.14

   长期待摊费用                       239.16             239.16            0.00            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                  2,465.72           2,465.72             0.00            0.00

       资产总计                  336,105.29         338,779.56       2,674.27              0.80

流动负债                         268,041.96         268,041.96             0.00            0.00

非流动负债                        16,800.00          16,800.00             0.00            0.00

       负债合计                  284,841.96         284,841.96             0.00            0.00

        净资产                    51,263.33          53,937.60       2,674.27              5.22

     委估资产账面价值为 336,105.29 万元,评估值 338,779.56 万元,评估增值 2,674.27

万元,增值率 0.80%。

     委估负债账面值为 284,841.96 万元,评估值为 284,841.96 万元,无增减值变化。

     净资产账面值为 51,263.33 万元,评估值为 53,937.60 万元,评估增值 2,674.27 万

元,增值率 5.22%。

     评估结论详细情况见评估明细表。

     路桥集团于评估基准日 2018 年 6 月 30 日的净资产市场价值为 53,937.60 万元。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一)本次评估是在独立、公正、客观、科学的原则下作出的,中威正信(北京)资

产评估有限公司及参加评估工作的全体人员与经济行为各方之间无任何特殊利害关系,评

估人员在评估过程中恪守职业道德和规范,并进行了充分努力。评估结论是中威正信(北

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受本评估机构及具体参加本项目评估人员的执业水平和能

力的影响。

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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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本评估报告仅为本次特定评估目的提供价值参考意见,没有考虑其他经济行为

及衍生的价值依据对评估结论的影响,故本次评估报告及评估结论一般不能套用其他评估

目的。

     (三)路桥集团应对所提供的委估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

担责任。依据《资产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48),资产评估师及

其专业人员执行资产评估业务的目的是对评估对象价值进行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对评估

对象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并对查验情况予以披露,但不对法律权属作任何形

式的保证,亦不承担验证评估对象法律权属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的责任。

     (四)由于公司项目较多,分布区域较广,本次清查采用项目单位上报,清查组抽查

方式进行,未全部进行清查,以各项目单位盘点数作为实际数量进行评估。

     (五)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安徽路桥集团交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未获取该公司评

估基准日财务报表,以账面金额列示。

     (六)截至评估基准日,路桥集团涉及的诉讼如下:

     1、2018 年 6 月 27 日,安徽省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8〕皖 18 民终

887 号)判决路桥集团支付何其平机械租赁合同纠纷租赁费 149,380.00 元,截至评估报告

日,该款项尚未支付。

     2、2018 年 5 月 7 日,邹荣生起诉路桥集团,根据与路桥集团签订的《碎石买卖合同》,

认为路桥集团尚欠其货款 2,662,566.00 元,利息 55,914.00 元。路桥集团认为其提供的

合同非为公司签订。截至评估报告日,尚未一审开庭。

     本次评估未考虑上述诉讼对评估价值的影响。

     (七)重大期后事项

     1、评估基准日期后发生重大事项,不得直接使用本评估报告。

     2、报告有效期内在评估报告日后资产数量发生变化时,应根据原评估方法对资产额

进行相应调整。

     3、评估基准日后有效期内资产价格标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资产评估价格已产生了

严重影响时,委托人应及时聘请评估机构重新确定评估价值。

     4、评估操作过程中,自评估基准日至评估报告日,依据委托人提供的资料和评估人

员现场勘察情况,评估人员未发现有影响委估资产的重大期后事项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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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评估结论系根据上述假设、依据、前提、方法、程序得出的,只有在上述假设、

依据、前提存在的条件下成立;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九)上述评估结论是本评估机构出具的,受本机构评估人员的执业水平和能力的影

响。

     (十)根据资产评估的要求,评估测算中所依据的,部分是现行的政策条款,部分是

评估时常用的行业惯例、统计参数或通用参数。当未来经济环境发生较大变化时,评估人

员将不承担由于前提条件变化而导致与本次评估结果不同的责任。

     以上特别事项,提请报告使用人予以关注。

       十二、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一)本评估报告只能用于报告中载明的评估目的和用途。
     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资产评估报告载明
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师不承担责任。
     (二)本评估报告只能由报告载明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
     除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
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三)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实
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本次评估结果是反映评估对象在本次评估目的下,在假设委估企业持续经营的前提
下,根据公开市场的原则确定现行公允市价,没有考虑特殊的交易方可能追加或减少付出
的价格等对评估价格的影响,也未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变化以及遇有自然力和其它
不可抗力对资产价格的影响。当前述条件以及评估中遵循的持续经营原则等其它情况发生
变化时,评估结果一般会失效。
     (四)评估报告的全部或者部分内容被摘抄、引用或者披露于公开媒体,需评估机构
审阅相关内容,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当事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五)评估结论的使用有效期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本报告评估结论使用的有效期为一年,从资产评估基准日 2018
年 6 月 30 日起计算一年内有效。只有当评估基准日与经济行为实现日相距不超过一年时,
才可以使用本评估报告。
     (六)本评估项目涉及国有资产,依据相关规定,只有履行国有资产评估备案(或核
准)手续后,方可使用本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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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省路桥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实施债转股计划所涉及的
安徽省路桥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净资产市场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附件目录




                                      附件目录


     (一)被评估单位审计报告;

     (二)委托人与被评估单位法人营业执照;

     (三)评估对象涉及的主要权属证明资料;

     (四)委托人和相关当事人的承诺函;

     (五)签名资产评估师的承诺函;

     (六)资产评估机构资格备案文件;

     (七)评估机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八)负责该评估业务的资产评估师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九)资产评估委托合同;

     (十)其他重要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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