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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丽家族: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4-11-19  

						  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材料




                         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提交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计划
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
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全体股东
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监管
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
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0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同意公司此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关于调整公司经营范围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该议案对《公司章程》中关于经营范围的条款即第十三条做了修改,本
次对公司经营范围进行调整是基于公司未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
东利益的情况。
   2、同意将修改公司章程的经营范围的议案提交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


三、《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1、本次聘任人员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以及目前的
身体状况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证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情
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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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本次聘任事项相关提名、聘任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3、同意聘任金泽清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独立董事:黄毅、李光一、袁树民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十八日
  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材料



独立董事签字页(本页无正文)




黄毅:




李光一:




袁树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