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昌电力: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8-23
证券代码:600505 证券简称:西昌电力 编号:临 2019-025
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醒: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
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2017年3月,财政部修订并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
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
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
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
并要求境内上市公司自 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
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6号”)的通知,要求执
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财会〔2019〕6号的要求编制
财务报表。
(二)会计政策变更审议程序
2019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对原执行的会计政策
进行变更,按照规定格式编制财务报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一)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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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金融资产类别由现行“四分类”改为“三分类”,即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
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
融资产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
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变更前,
公司对金融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采用的是“已发生损失法”,即只有在客观证据
表明金融资产已发生损失时,才对相关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变更后,公司将
对金融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采用“预期损失法”,以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
情况确认和计提相应减值准备。
3、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在初始确认时,可以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
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4、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
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5、进一步规范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二)根据财会〔2019〕6号有关要求,本公司属于已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但未执行新收入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应当结合财会〔2019〕6号通知附件1和附
件2 的要求对财务报表格式和科目列报进行相应调整。本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
行以下主要变动:
1、资产负债表: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
“应收账款”两个项目; 资产负债表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两个项目。
2、利润表:将“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
“-”列示)”。
3、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
无论是与资产相关的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2
金 ”项目填列。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股本”项目,反映企业发
行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该项目
应根据金融工具类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项目,主要反映:1)企业指定为以公允价
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终止确认时,之前计
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入留存收益的金额;2)
企业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时,之前
由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而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
合收益中转入留存收益的金额等。该项目应根据“其他综合收益”科目的相关明
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公司2019年1月1日开始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
财务报表以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均按照财会〔2019〕6号要求编制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新金融工具准则变更的主要影响
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准则衔接规定要求,公司
对金融工具自该准则施行日进行分类和计量(含减值),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
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需调整,仅对2019年度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
综合收益进行追溯调整。执行上述新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
响。
(二)财务报表格式变更的主要影响
本次财务报表格式调整,主要是为解决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财务报告
编制中的实际问题,规范企业财务报表列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该修订对公司
财务报表相关列报会产生影响,但不会对公司当期及前期列报的资产总额、负债
总额、所有者权益及损益产生实质影响。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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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本次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和
财会〔2019〕6号的相关规定进行合理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
流量不产生影响。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和财务报表列报,能够更加客观、公允
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意见: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执行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会计
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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