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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香梨股份:独立董事意见2018-11-01  

						                   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规则》和《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新疆库尔勒
香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
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开挂牌转让房产子公司 15%股权的议案》、《关于对外投资
设立房地产类全资子公司的议案》进行核查,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开挂牌转让房产子公司 15%股权的事项

    1、公司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已经过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已履行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形成的董事会
决议合法有效。
    2、公司拟通过公开挂牌交易方式转让新疆家合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15%
的股权,符合公司战略规划,且有利于为公司持续经营提供资金保障。

    3、本次股权转让采取公开挂牌方式,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挂牌
转让底价不低于评估值,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
利益,不存在国有资产流失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以公开挂牌交易方式转让新疆家合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
公司 15%的股权。

    二、关于设立房地产类全资子公司的事项
    1、公司本次设立房地产类全资子公司事项已经过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已履行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所形成董事会决议合法有效。
    2、公司本次设立房地产类全资子公司是基于公司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存量

土地资产的开发建设,有利于加快应收账款的处置。
    3、公司本次出资资产为公司存量土地资产和部分应收账款债权,公司目前的
生产经营将不会因此受到影响,本次出资事宜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此次投资设立房地产类全资子公司事项。
    独立董事签字:


                                             二○一八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