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及变更会计政策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在上 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 (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就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及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本次执行新会计准则及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 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 响,也不存在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二、本次执行新会计准则及会计政策变更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及变更会计政策。 独立董事签字: 二○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