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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上海能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8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19-03-16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8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现由 3 人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谢
桂英女士、魏臻先生),非独立董事 1 名(任艳杰女士),独立
董事谢桂英女士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2018 年,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要求及
《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认真履
行审计监督职责,按时出席在年度内召开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
议,并发表相关意见或建议。现将 2018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8 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18 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2 次会议,对相关议题
发表专业意见。会议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8 年第 1 次会议情况
    2018 年 3 月 19 日,审计委员会在公司江苏分公司商务中心

三楼会议室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8 年第 1 次会议,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德勤华永报告上海能源 2017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

情况的议案》,认为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报

告基本反映了公司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情况和

2017 年度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并表决同意 2017 年度财务报告

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18 年度审

计机构及审计费用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从事公司及所
属企业年报审计工作,同意将该续聘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和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

提后能够更加公允、真实地反映公司资产和财务状况,同意公司

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 76,771 万元,并提交公司董事会进

行审议。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8 年第 2 次会议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8 年第二次会议于 2018 年

12 月 26 日在公司江苏分公司研发中心 1507 会议室召开(魏臻

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审议通过了《德勤华永关于上海能

源 2018 年的审计计划安排的议案》。年报审计期间,审计委员

会还通过电话会议、邮件或专业委员会会议的形式多次了解审计

工作的进展,对公司财务报告等发表了审阅意见。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情况
    审计委员会为公司聘任审计机构发表了相关意见,同意公司
为满足监管要求,进一步提升中介机构服务质量,拟聘任德勤华
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
从事公司及所属企业年报审计工作;同意拟定 2018 年财务审计
费用为 65 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 50 万元,内部控制审
计费用 15 万元)。
    (二)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情况
    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议,审阅
公司内部控制报告后认为:公司现有内部控制制度完善,风险可
控,实际运行良好,有利于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发展。
    (三)审阅上市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情况
    审计委员会认为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2017 年度
财务报告基本反映了公司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情
况和 2016 年度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同意 2017 年度财务报告提
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年报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还通过电话、邮
件或专业委员会会议的形式多次了解审计工作的进展,对公司财
务报告等发表了审阅意见。
    三、总体评价
    2018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及《公司法》《公司章程》
的规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相应职责。
    特此报告。


                           2018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谢桂英 魏臻 任艳杰
                                    2019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