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富能源: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7-20
证券代码:600509 证券简称:天富能源 公告编号:2018-临061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第二次会议于 2018 年 7 月 10 日书面通知各位监事,2018 年 7 月 19
日上午 10:30 分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
监事 3 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在充分了解所审议事项的前提下,对审议
事项逐项进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经过与会监事认真逐项审议,表决通过如下事项: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自身实
际经营情况,认为公司已经具备非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的条件。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0、逐项审议关于非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为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负债结构、满足公司资金需求,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债券
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资金需
求情况,公司拟非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绿色公司
债券”),具体方案如下:
2.01 本次绿色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绿色公司债券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3 亿元
(含 13 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
情况和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2 本次绿色公司债券的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绿色公司债券的债券面值 100 元,按面值发行。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3 本次绿色公司债券的品种及债券期限
本次绿色公司债券的期限为不超过 5 年,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
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
确定,并在本次绿色公司债券的《募集说明书》中予以披露。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4 本次绿色公司债券的债券利率
本次绿色公司债券的利率水平及利率确定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并在本次绿色
公司债券的《募集说明书》中予以披露。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5 本次绿色公司债券的担保方式
本次绿色公司债券发行是否采用担保及具体担保方式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6 本次绿色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所募集的资金拟用于相应募投项
目建设及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7 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申请非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为股东大会通
过后至本次债券发行完毕。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8 发行债券的上市
本次绿色公司债券非公开发行结束后,公司将根据证券交易所的
相关规定办理公司债券的上市交易事宜。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9 偿债保障措施
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
本息时,根据中国境内的法律、法规及有关监管部门等要求采取相关
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负责人不得调离。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及所有子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证券交易所审
核备案后方可实施。
3、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石河子天富南热电有限公司拟投资建设
2×125MW 机组烟气超净排放改造工程的议案;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石河子市天富南热电有限公司拟投资建设 2
×125 兆瓦机组烟气超净排放改造工程,对脱硫系统、除尘系统、脱
销系统及在线监测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并委托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
公司以 EPC 总包方式承接上述烟气超净排放改造项目建设,进行相关
设计、供货及施工工作。上述改造项目预计总投资为 3,800 万元,其
中脱硫除尘改造费用约 2,800 万元,两台机组脱硝改造更换两层催化
剂的费用约为 1,000 万元。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关于公司制定《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增值税电子普通
发票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公司制定的《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增值税电子普通发
票管理办法》。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天富水利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拟投资
设立子公司天富水利电力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天富水利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出资 200
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天富水利电力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关于公司拟与新疆天富易通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及新疆
天富特种纤维纸浆制造有限公司签订债权债务转移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新疆天富易通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天富易通”)及新疆天富特种纤维纸浆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
富特纤”)签订三方债权债务转移协议,用天富特纤所属的土地使用
权及地上建筑物等实物资产(以下简称“实物资产”)抵偿对公司的
欠款,并通过债权债务转移方式将上述实物资产转让给天富易通,以
抵偿公司日常应付天富易通的运输款。上述实物资产价值经以 2018
年 3 月 15 日为基准日的评估价值确定,金额为 22,543,800.00 元,
上述债权债务转移协议完成后天富特纤尚欠公司借款 4,283,222.06
元。
详细请见公司《关于公司与新疆天富易通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
司及新疆天富特种纤维纸浆制造有限公司签订债权债务转移协议暨
关联交易的公告》(2018-临 063)。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关于向农业银行申请 2017 年八师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贷款
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石河子兵团分行申请办理 2017 年八师
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贷款,金额人民币 7,250 万元。其中 35 千伏
变电站综合改造工程项目申请银行贷款 1,000 万元;35 千伏线路项
目申请银行贷款 1,075 万元;第八师 10 千伏及以下项目申请银行贷
款 2,125 万元;八师炮台西 110 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申请银行贷款
3,050 万元;贷款利率 4.9%,贷款期限不低于 15 年。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关于公司拟投资建设醇化 110 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的议案;
同意投资建设醇化 110 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建设总投资估算为
7,391.58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 5,174.11 万元,占总投资的 70%;公
司自筹 2,217.47 万元,占总投资的 30%。本项目已经新疆生产建设
兵团第八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通过。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9、关于增补聂晶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同意增补聂晶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与第六届监事
会相同。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事项。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 年 7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