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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黑牡丹:关于“13牡丹01”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不调整的公告2017-09-11  

						证券代码:600510             证券简称:黑牡丹       公告编号:2017-037
债券代码:122336             债券简称:13 牡丹 01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3牡丹01”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不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调整前适用的利率:5.40%
    ● 调整后适用的利率:5.40%
    ● 起息日:2017 年 10 月 29 日
    根据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本公
司”)于 2014 年 10 月 27 日披露的《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约定,发行人有权决定
是否在 2013 年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第一期)(证券简称:13
牡丹 01,债券代码:122336,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上调本
期债券后 2 年的票面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5.40%,在债券存续期前 3 年固定
不变;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根据当前的市场环境,发行人选择不上调票
面利率,即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为 5.40%,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后 2 年固定
不变。
    有关本期债券回售实施办法具体详见公司公告 2017-036。
    为保证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有关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
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发行人: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2013 年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第一期)
       3、债券简称:13 牡丹 01
       4、债券代码:122336
       5、发行规模:人民币 8.5 亿元
    6、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 5 年期,债券存续期第 3 年末附发行人上调票
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7、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本期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为 5.40%,在债券存续期
前 3 年固定不变。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如发行人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
权,未被回售部分的债券在债券存续期后 2 年的票面利率为债券存续期前 3 年票面
利率加上上调基点,在债券存续期后 2 年固定不变;如发行人未行使上调票面利率
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的债券在债券存续期后 2 年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
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8、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9、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10、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
第 3 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 2 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
息日前的第 30 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
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上调选择
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11、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
幅度的公告后,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的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
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
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上交所和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发
行人在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行使回售选择权
的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交易系统对其所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本期债券进行回售申
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本期债券份额将被冻结交
易;回售申报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
上述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决定。
    12、发行首日及起息日:本期债券发行首日为 2014 年 10 月 29 日,起息日为
2014 年 10 月 29 日。
    13、付息日:本期债券付息日为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每年的 10 月 29 日。若债
券持有人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期为 2014 年至 2017 年每年的
10 月 29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
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4、兑付日:本期债券兑付日为 2019 年 10 月 29 日。若债券持有人行使回售
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回售部分的兑付日为 2017 年 10 月 29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和/
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5、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按年付息,利息每年支付一次,到期一次还
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若债券持有人在第 3 年末行使回售选择
权,所回售债券的票面面值加第 3 年的利息在投资者回售支付日一起支付。
       16、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评定,发行人的
主体信用等级为 AA 级,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 级。
       17、跟踪评级结果:本期债券跟踪评级期间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
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
       18、担保情况: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19、上市时间和上市地:本期债券于 2014 年 12 月 16 日起在上交所上市交
易。
       20、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1、登记、托管、结算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22、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债券持有人投资本期
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债券持有人承担。

       二、本期债券利率调整情况

    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前 3 年(2014 年 10 月 29 日至 2017 年 10 月 28 日)票面年
利率为 5.40%,在债券存续期前 3 年固定不变;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根
据当前的市场环境,发行人选择不上调票面利率,即票面利率仍为 5.40%,并在本
期债券存续期的后 2 年(2017 年 10 月 29 日至 2019 年 10 月 28 日)固定不变。债
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付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三、本期债券回售的相关机构

       1、发行人
   名称: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戈亚芳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青洋北路 47 号
   联系人:周明、何晓晴
   联系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青洋北路 47 号
联系电话:0519-68866958
传真:0519-68866908
2、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
名称: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武定侯街 6 号卓著中心 10 层
项目主办人:刘晓俊、姜鹏、胡普琛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武定侯街 6 号卓著中心 10 层
联系电话:010-63212001
传真:010-66032671
3、资信评级机构
名称: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关敬如
注册地址:上海市青浦区新业路 599 号 1 幢 968 室
联系人:米玉元、胡培
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 760 号安基大厦 8 楼
联系电话:021-51019090
传真:021-51019030
4、公司债券登记机构、托管人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负责人:聂燕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 166 号中国保险大厦 3 楼
联系电话:021-68870114
传真:021-68875802


特此公告。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9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