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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黑牡丹:关于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暨回购股份顺延实施的公告2019-07-13  

						证券代码:600510            证券简称:黑牡丹           公告编号:2019-048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暨回购股份顺延实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
派实施完毕,根据回购方案,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8.67元/股调整
为不超过人民币8.48元/股。
    ● 因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公司股票于2019年6月19日至2019年7月2日连续停
牌10个交易日。根据回购方案,回购股份期限顺延10个交易日,即回购股份实施
期限届满日由2019年9月12日顺延至2019年9月27日。


    一、回购股份事项概述
    公司分别于 2018 年 8 月 26 日和 2018 年 9 月 13 日召开了八届四次董事会会
议和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股份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18 年 11 月 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并于 2018 年 11 月 1 日首次实施了回购;
2019 年 3 月 6 日,公司召开了八届七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并于 2019 年 3 月 7 日披露了《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修订稿)》 以下简称“回购方案”)。
公司本次回购方案为: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 亿元、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8.67 元/股,回购期限为自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即 2018 年 9 月 13 日至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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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 9 月 12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详见公司公告
2018-034、2018-056、2018-058、2019-009、2019-010)。
    二、本次回购股份价格的调整原因及调整情况
    2019 年 5 月 8 日,公司召开了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8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于 2019 年 6 月 28 日披露了《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
实施公告》,公司以 2018 年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即 2019 年 7 月 4 日)的
股份总数 1,047,095,025 股扣除回购专户上累计已回购的 22,571,499 股后的股
份数量 1,024,523,526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95 元(含税),
共 计 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99,782,087.57 元 (详见公司公告 2019-025 、
2019-037)。2019 年 7 月 5 日(即除权除息日),公司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
施完毕。
    根据回购方案“若在回购期内公司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
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发行股本权证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上限进
行相应的调整”,鉴于公司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公司相应调整回
购价格上限,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8.67 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
币 8.48 元/股。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价格上限-现金红利)+配(新)股
价格×流通股份变动比例]÷(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
             =(1,024,523,526*0.195)/1,047,095,025≈0.1908 元/股
    根据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8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 2018 年年度利润分配仅派发现金红利,无送股和转增分配,因此,公司流
通股数量不会发生变化,流通股股份变动比例为 0。
    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8.67-0.1908)+0]÷(1+0)≈8.48 元/股。
    回购股份的数量将根据调整后的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具体回购股份的
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三、回购股份顺延实施原因及顺延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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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因筹划以支付现金、发行股份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相结合的方式购买深圳
市艾特网能技术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公司股票于 2019 年 6 月
19 日至 2019 年 7 月 2 日停牌(共计停牌 10 个交易日,详见公司公告 2019-034、
2019-036),根据回购方案“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
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公司
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将顺延 10 个交易日,即回购股份实施期限届满日由 2019 年 9
月 12 日顺延至 2019 年 9 月 27 日。

    上述调整系公司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及连续停牌触发公司回购方案中
的条款所致,无需再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的要求实
施股份回购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7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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