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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腾达建设:关于子公司认购信托计划的公告2019-10-30  

						股票代码:600512      股票简称:腾达建设      公告编号:临 2019-050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认购信托计划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
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简述:公司全资孙公司宁波汇浩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汇浩投资”)拟作为一般委托人及一般受益人,出资不超过人
   民币 5 亿元认购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信托”)
   拟设立的“厦门信托-聚财 1 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
   下简称“本信托计划”)的一般信托单位;本公司拟作为本信托计
   划的风控补仓资金追加方,在本信托计划单位净值跌破预警线或
   止损线时,对本信托计划追加风控补仓资金,以使本信托计划单
   位净值恢复至预警线以上。
 风险提示:本次信托计划的募集、设立尚存在不确定性;信托计
   划在运营过程中面临因政策变化、经济周期、利率波动等影响导
   致的市场风险,受投资策略及投资操作水平影响导致的管理风险,
   以及其他操作技术风险和不可抗力等风险。公司作为一般受益人,
   在强制止损情形下,或在信托计划清算时因劣后于优先受益人获
   得信托利益的分配,可能遭受本金损失的风险。
 本次拟认购信托计划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
   组。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
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认购信托计划的议案》,同意汇
浩投资作为一般委托人及一般受益人,于“陕国投正灏 71 号证券投
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清算完成后,出资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认购厦
门信托拟设立的“厦门信托-聚财 1 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的一般信托单位;同意本公司作为本信托计划的风控补仓资金追加
方,在本信托计划单位净值跌破预警线或止损线时,对本信托计划追
加风控补仓资金,以使本信托计划单位净值恢复至预警线以上。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叶林富先生负责办理与本次认购信托计
划相关的所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信托合同等法律文件的签署等。

    二、相关主体基本情况
    1、受托人
    受托人名称: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737852443M
    法定代表人:洪文瑾
    住所:厦门市思明区展鸿路 82 号厦门国际金融中心 39-42 层
    厦门信托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没有在上述合作对象中任职,合作对象与公司不存在其他相关利益安
排。
    2、风控补仓资金追加方
    本公司作为本信托计划的风控补仓资金追加方,在本信托计划单
位净值跌破预警线或止损线时,应对本信托计划追加风控补仓资金,
以使本信托计划单位净值恢复至预警线以上。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及信托合同的主要内容
     1、投资标的名称:厦门信托-聚财 1 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
划
     2、信托计划的规模:
     信托计划设立时的预计募集规模为人民币 10 亿元;其中,优先
信托资金预计募集金额为人民币 5 亿元,一般信托资金预计为人民币
5 亿元。信托计划成立日的优先信托计划资金与一般信托计划资金比
例不得高于 1:1。
     3、信托计划的期限:
     本信托计划预计存续期限为 2 个信托年度,起算日为信托计划成
立日,终止日为信托计划成立日起届满 2 年的当日。
     4、信托计划的类型:
     运作方式上,本信托计划为封闭式。信托计划存续期间封闭运作,
不得申购赎回。
     投资性质上,本信托计划为权益类。
     5、信托财产的保管和管理
     受托人选任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作为信托财产保管
人,签订《保管协议》并开立信托计划专用银行账户用于保管信托资
金。
     受托人聘任上海景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本信托计划的投资
顾问。
     6、信托财产的运用
     受托人将本信托计划项下信托资金投资于沪、深交易所 A 股股
票,证券投资基金(包括封闭式基金、ETF 基金、LOF 基金,不含分
级基金 B),货币市场基金、银行存款、国债逆回购等现金管理类工
具,一级市场新股申购(不含科创板股票),信托业保障基金等。
    信托计划的投资需遵守信托合同中有关投资禁止行为的约定,包
括但不限于不得投资与受托人、一般委托人、投资顾问存在关联关系
的上市公司股票、证券,不得投资腾达建设(600512)及其关联公司
股票、建发股份(600153)、厦门港务(000905)、兴业银行(601166)
等。
    信托资金的运用采取投资顾问投资建议和受托人下达交易指令
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投资:投资顾问根据其对证券市场及各单只股票的
研究结果,向受托人发出投资建议;受托人根据投资顾问发出的投资
建议作出投资决策并下达交易指令。
    7、信托计划的预警及止损措施
    本信托计划将 0.75 元设置为信托计划的预警线,将 0.70 元设置
为信托计划的止损线。
    如发生 T 日下午收盘时经受托人估算的信托单位净值触及预警
线或者止损线,风控补仓资金追加方应于 T+1 日上午 9:30 之前追加
风控补仓资金至信托计划专用银行账户使得信托计划净值高于预警
线。
    8、主要信托费用
    (1)保管人保管费:保管费每日计提,每日应计提的保管费=
存续信托单位总份数×1 元×0.05%÷365。
    (2)受托人的信托管理费:信托管理费每日计提,每日应计提
的信托管理费=存续信托单位总份数×1 元×0.3%÷365。
    (3)投资顾问费用分为固定投资顾问费及浮动投资顾问费两部
分:
    固定投资顾问费每日计提,每日应计提的固定投资顾问费=存续
信托单位总份数×1 元×0.3%÷365。
    浮动投资顾问费在信托计划终止时,由信托财产支付。当信托计
划终止后信托计划利益依照合同约定的分配顺序分配后仍有盈余的,
投资顾问可获取浮动投资顾问费;未有盈余时,浮动投资顾问费为 0。
    9、信托利益的计算和分配
    (1)信托利益=信托财产-信托费用-信托税费。
    (2)优先信托利益的计算:
    信托计划优先受益人参考年化收益率为 6.05%。
    优先信托单位参考收益自信托计划成立日起,受托人每日计提;
每日应计提的优先信托单位参考收益=优先信托计划单位总份数×1
元×优先信托单位参考年化收益率÷365。
    (3)信托计划终止后信托财产的分配:
    信托计划终止后,扣除全部信托费用和税费及负债后的剩余信托
财产归属于全体受益人所有。受托人将按照本合同以下顺序对信托财
产进行分配:①优先受益人信托收益;②优先受益人信托本金;③风
控补仓资金追加方累计追加但未取回的追加风控补仓资金(如有);
④一般受益人信托利益。
    信托计划利益依照上述顺序分配后,仍有盈余的,投资顾问可获
取浮动投资顾问费。具体计算公式为:
    浮动投资顾问费=(信托计划终止时的信托财产总值-本信托计
划已计提未支付的各项税费及费用-未分配优先收益-已计提未分
配的优先信托本金-风控补仓资金追加方已追加但未取回的追加风
控补仓资金-一般委托人认购一般信托资金+信托计划存续期间一
般受益人累计提取的一般信托收益)×10%。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系利用公司自有资金,委托专业投资机构操作,旨在提
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不会影
响公司日常经营,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将带来一定积极影
响。

    五、可能存在的风险
    信托计划项下的信托财产运作存在盈利的可能,也存在损失的风
险。信托计划在运作过程中将受证券市场价格波动、国家政策变化、
宏观经济运行周期、金融市场利率波动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从而存在
影响信托计划收益,甚至造成信托财产损失的市场风险;本信托计划
在管理运作过程中也可能面临其他风险,如因受托人及投资顾问的投
资策略和投资操作水平等因素影响导致的管理风险、受托人以及信托
计划相关服务机构的操作和技术风险、合规性风险、发生不可抗力事
件的风险等。同时,本信托计划存续期间,一般委托人可能会面临一
定的资金流动性风险;一般受益人在强制止损情形下,或在信托计划
清算时因劣后于优先受益人获得信托利益的分配,可能使一般受益人
遭受本金损失的风险。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密切跟踪信托计划的经营管理状况及投资
的实施过程,切实降低和规避相关风险,尽力维护公司资金的安全。


    特此公告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0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