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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航基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19-10-30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相关
                          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经认真审阅相关材料,与公司相关管理层人员
进行了询问和沟通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变更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核查,邢喜红女士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上市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条件,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公司董事会
此次对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聘任邢喜红女士为
公司财务总监。




                                         独立董事:胡东山、李勇、耿文秀
                                                      2019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