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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方大炭素: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2-13  

						 证券简称: 方大炭素         证券代码 :600516        公告编号:2018—006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于 2018 年 2 月 10 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

表决董事 9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9 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会议审议了如下议案:

    一、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总经理工作报告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 2017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620,418,597.08 元。报告期母公司实现的

净利润为 2,606,775,075.82 元,提取盈余公积金后再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扣

除 2017 年已分配 2016 年现金股利 37,821,528.32 元,累积未分配的利润为

3,530,724,147.24 元。

    充分考虑公司的盈利情况、当前所处行业的特点以及未来的现金流状况、资

金需求等因素,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与股东回报的需求,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

                                      1
配预案为:以 2017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788,794,37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9.0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3,398,709,318.2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 拟分配现金红利总额占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的 93.88%。公司 2017 年度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计划。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2017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公司 2017 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方大炭素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审计委员会 2017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关于申请办理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资金和项目投资资金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各金融机

构申请不超过合计 50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授信额度以公司及子公司与相

关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为准。授信种类包括流动资金贷款及项目建设中长期贷

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函、开立信用证、以票质票、票据质押贷款等

授信业务。前述授信业务及与之配套的担保、抵押事项,在不超过上述授信融资

额度的前提下,无需再逐项提请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综合授信有效期为一年。

上述融资额度在具体用信时授权本公司法定代表人决定。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方大炭素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关于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由于该议案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表

决结果以非关联董事表决票表决结果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方大炭素关于公司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的公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关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四、关于高层管理人员 2017 年度奖励薪酬的议案

   根据《方大炭素高层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已经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批准)及《方大炭素 2017 年经济责任制考核方案》、《方大炭素 2017 年利润奖

励金计提及分配办法》等公司内部相关考核办法及规定,结合公司 2017 年经营

业绩情况,公司对高层管理人员 2017 年奖励薪酬的预提金额为 14150 万元(不

含监事),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具体分配。

   相关涉及利益的董事杨光先生、党锡江先生、舒文波先生、杨远继先生回避

表决本议案。

     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发的财会[2017]13号《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要求进行会计政策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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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并根据财会[2017]30号《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相关规定,对

财务报表部分列报项目进行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六、审议关于召开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18 年 3 月 30 日召开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方大炭素关于召开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特此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2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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