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16 证券简称:方大炭素 公告编号:2018-033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 年 6 月 12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甘肃省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镇公司办公楼五楼会 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36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735,374,277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41.11 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杨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与网 络相结合的投票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3 人,董事闫奎兴先生、何忠华先生、舒文波先生、 独立董事侍乐媛女士、李晓慧女士、魏彦珩先生因公出差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 5 人,出席 2 人,监事会主席陆庆本先生、监事李新女士、宗 海军先生因公出差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部分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确定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735,251,021 99.9832 110,856 0.0150 12,400 0.0018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 议案序 议案名称 得票数 会议有效表决 是否当选 号 权的比例(%) 选举杨光先生为公 2.01 司第七届董事会董 735,036,599 99.9540 是 事 选举闫奎兴先生为 2.02 734,928,387 99.9393 是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董事 选举何忠华先生为 2.03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734,925,293 99.9389 是 董事 选举党锡江先生为 2.04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734,927,981 99.9393 是 董事 选举舒文波先生为 2.05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734,925,037 99.9389 是 董事 选举杨远继先生为 2.06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734,926,283 99.9390 是 董事 2、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 议案序 议案名称 得票数 会议有效表决 是否当选 号 权的比例(%) 选举侍乐媛女士为公 3.01 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 734,947,374 99.9419 是 董事 选举李晓慧女士为公 3.02 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 734,946,195 99.9417 是 董事 选举魏彦珩先生为公 3.03 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 734,975,193 99.9457 是 董事 3、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 议案序 议案名称 得票数 会议有效表决 是否当选 号 权的比例(%) 选举李新女士为公司 4.01 733,660,714 99.7669 是 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选举石晋华先生为公 4.02 734,948,192 99.9420 是 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选举芦璐女士为公司 4.03 733,663,805 99.7674 是 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比例 序号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关于确定第七 届董事会独立 1 4,468,029 97.3154 110,856 2.4144 12,400 0.2702 董事津贴的议 案 选举杨光先生 2.01 为公司第七届 4,253,607 92.6452 董事会董事 选举闫奎兴先 2.02 生为公司第七 4,145,395 90.2883 届董事会董事 选举何忠华先 2.03 生为公司第七 4,142,301 90.2209 届董事会董事 选举党锡江先 2.04 生为公司第七 4,144,989 90.2794 届董事会董事 选举舒文波先 2.05 生为公司第七 4,142,045 90.2153 届董事会董事 选举杨远继先 2.06 生为公司第七 4,143,291 90.2425 届董事会董事 选举侍乐媛女 士为公司第七 3.01 4,164,382 90.7018 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 选举李晓慧女 士为公司第七 3.02 4,163,203 90.6762 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 选举魏彦珩先 生为公司第七 3.03 4,192,201 91.3077 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 选举李新女士 4.01 为公司第七届 2,877,722 62.6779 监事会监事 4.02 选举石晋华先 4,165,200 90.7197 生为公司第七 届监事会监事 选举芦璐女士 4.03 为公司第七届 2,880,813 62.7452 监事会监事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哲律师、侯阳律师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 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 格及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6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