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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方大炭素:关于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2018-07-10  

						证券简称: 方大炭素          证券代码 :600516       公告编号:2018—040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项目名称:年产 5 万吨超高功率石墨电极及特种石墨项目

    ● 投资金额:项目投资概算总额为14亿元

    ● 风险提示:本次对外投资项目生产线构建所需设备工艺复杂、技术参数

要求严格,在实施过程中或受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产业政策、项目审批等

实施条件发生变化,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蓉

光炭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与甘眉工业园区管委会(以下简称“甲

方”)、蓉光炭素全资子公司眉山方大蓉光炭素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眉山方

大”或“乙方”)签署了《年产5万吨超高功率石墨电极及特种石墨项目投资合同》

(以下简称“项目投资合同”)。

    根据投资合同约定,眉山方大拟在甘眉工业园区投资建设年产5万吨超高功

率石墨电极及特种石墨项目,项目投资概算总额为14亿元,分期建设,每期24

个月。具体建设年产5万吨超高功率石墨电极及特种石墨全工序生产线及相关生

产设施、配套设施。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批

准,股东大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同主要条款

    (一)协议各方
    甲方:甘眉工业园区管委会

    乙方:眉山方大蓉光炭素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丙方:成都蓉光炭素股份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年产5万吨超高功率石墨电极及特种石墨项目。

    2.项目投资:项目投资概算总额为14亿元。

    3.建设周期:分期建设,每期24个月。

    4.建设内容:建设年产5万吨超高功率石墨电极及特种石墨全工序生产线及

相关生产设施、配套设施(以项目建设的内容及项目总平图为准)。

    5.项目用地:甘眉工业园区规划区内,具体位置以甲方提供的红线图为准。

项目总规划用地面积约为500亩,最终面积以实际用地测量放线交接单数据为准。

    (三)基础设施配套

    甲方交付项目土地后30个工作日内,为乙方项目建设提供临时施工用道路、

用电、用水、排污、排水配套条件;在项目竣工投产前30个工作日内,提供生产、

经营需要配套要求的水、电、天然气、道路、通讯、排水、排污等基础设施配套

条件。其中:电:电压等级35KV,装机容量:65000KVA;水:73万吨/年, 2000

吨/日;天然气:45000立方米/日。供电线路(包括专线)由甲方负责,协调电

力部门接至乙方项目开关站,电力通道及相关费用由甲方解决;水、天然气接入

点位于乙方规划红线附近的园区市政道路旁,接入点至企业厂区设施费用由乙方

承担。

    (四)项目拟用地情况

    1.项目总规划用地面积约为500亩,最终面积以实际用地测量放线交接单数

据为准,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使用年限为50年。

    2.乙方项目用地的规划控制指标应符合国家省市区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划要

求。

    (五)甲方权利和义务

    1.依照本合同,对乙方项目相关规划的技术指标进行审核,监督乙方按期完
成项目投资和建设。

    2.甲方交付项目土地后30个工作日内,为乙方项目建设提供临时施工用道

路、用电、用水、排污、排水配套条件;在项目竣工投产前30个工作日内,提供

生产、经营需要配套要求的水、电、天然气、道路、通讯、排水、排污等基础设

施配套条件。

    3.本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交年产5万吨超高功率石墨电极及特

种石墨项目受让地块的用于项目规划设计的红线图;项目用地依法挂牌成交后60

日内,将该土地(已作红线范围内的地面附着物、房屋等附属设施拆除及平整)

交付给乙方动工建设。确保乙方项目用地在60日内达到五通一平(通水、通电、

通气、通路、通讯)条件,乙方可进场施工。

    4.乙方建设项目涉及办理立项、城建、国土、房产、工商登记、税务登记等

事宜,甲方实行“一条龙”服务,代为办理,乙方协助。

    5.协助乙方办理项目立项、环评、安评、能评、水土保持、职业病防治等行

政审批手续,相应费用由乙方承担。

    6.协助乙方积极争取和执行国家、省市对园区或企业项目的各项优惠政策。

    7.积极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其他问题。

    8.国家明令禁止的费用禁收,政府地方性的费用按最低标准收取。

    (六)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为丙方在眉山市投资5000万元人民币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

司,并已于2018年6月1日注册成立。

    2. 依法缴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相关税费。

    3.乙方项目建设应严格实行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取得安全

生产和环保主管部门相关行政审批手续。乙方项目生产期间应严格执行现行国家

行业和环保排放标准要求,并按规定配套安全防护设施和环保治理设施。乙方应

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按国家规定配备相应的防护措施。

    4.项目使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

    三、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投资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战略规划,项目投资将对公司产生积极影
响。

       四、投资的风险分析

    本次对外投资项目生产线构建所需设备工艺复杂、技术参数要求严格,在实

施过程中或受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产业政策、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发生变

化,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一)方大炭素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年产 5 万吨超高功率石墨电极及特种石墨项目投资合同》。

    特此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7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