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炭素:关于公司与兰州大学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的进展公告2019-09-10
证券简称: 方大炭素 证券代码 :600516 公告编号:2019-102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兰州大学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炭素”或“公司”)与
兰州大学签署了《方大炭素—兰州大学合作框架协议》。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30 日在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与兰州大学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的公
告》(公告编号:2019-094)。
双方自签署合作框架协议之后,积极推进各项合作事宜。本着友好、公平、
互利的原则,经协商,双方于 2019 年 9 月 9 日就共建“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兰州大学石墨烯研究院”(简称“研究院”)事项达成具体合作协
议。协议有效期五年,公司提供五年的科研及运营经费,每年 500 万元。
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合作协议书的签订不需要通过公
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审议。本协议的签订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协议主要内容
(一)权利和义务
1.方大炭素权利和义务
负责研究院组织设立和管理工作,为研究院提供办公、中试及产业化场地并
提供相关条件保障和便利。按照五年研发规划,结合年度研发结果以及市场变化
制定下一年度研发计划。为挂牌设立在兰州大学的“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兰州大学石墨烯研究院”提供五年的科研及运营经费,每年 500 万元,
用于研发项目投入、人才培养和学术交流支出(人才培养和学术交流支出比例不
超过 10%),经费拨付与年度研发计划进度相结合。负责开展已转移项目的中试
和产业化装置的建设,组织产品生产和销售工作。协助研究院引进高层次人才(团
队),必要时给予相关项目资助。协助研究院开展各类技术服务。作为合作方,
享有对研究院运营的决策、监督、考核等权利。
2.兰州大学的权利和义务
负责研究院的技术管理和运营,包括技术投入和申请各类专项经费。负责开
展石墨烯应用领域的小试技术开发,以及按照现阶段需求或指定研发的石墨烯以
及其他碳材料领域的技术开发、产品研制、技术服务等工作;协助组织和开展所
转移技术的中试和产线建设、生产与技术服务。
(二)知识产权归属
1.研究院成立前,方大炭素与兰州大学双方已有的技术成果归原持有方。
2.研究院成立后,方大炭素与兰州大学双方在研究院合作形成的知识产权归
方大炭素与兰州大学双方所有。
3.申报专利时,方大炭素为第一申请人;申报科技奖励时,兰州大学为第一
申报单位,兰州大学教师为第一完成人。
4.以研究院名义或者联合申请获得国家、省市相关专项经费,归研究院使用,
用于科研项目开发或项目建设。
5.兰州大学转让给方大炭素的已有技术成果,以普通许可方式转让。
(三)项目验收
合作研发项目本着技术成果落地的宗旨,向产业化方向开展,项目验收时需
满足以下条件:
1.各项目以项目确定的研发目标,组织专家进行验收,所需费用由方大炭素
承担。
2.各项目验收时,兰州大学应提供中试工艺方案,中试工艺方案应包含原材
料技术指标、中试制备工艺规程、设备选型及配套、成品检测方法和技术指标、
废气废液等环保处理等工艺包。
3.各项目的关键技术指标要优于行业同类产品指标,并出具检测报告。
(四)违约责任
如因单方原因终止双方合作时,原因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另一方有权根据违
约所造成的损失,要求原因方给予经济和其他补偿。
(五)争议解决
双方对研究院的运转及技术成果使用权发生争议时,首先应通过友好协商
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双方商定由提出异议的一方向方大炭素所在地有管辖权的
人民法院起诉。
(六)协议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五年,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本协议的签订对公司 2019 年度及以后的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公司
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上述协议而形成依赖。合作协议中研发规划项目能否顺利实
施存在不确定性,本公司郑重提示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合作协议书》。
特此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9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