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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置信电气: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18-07-14  

						                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
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
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全体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
议案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申请委托贷款额度并提供相应担保的独立意见
   本次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申请委托贷款额度并提供相应
担保的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事先提交我们审阅。经认真审议,我们
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结果真
实、有效;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未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公司向控股股东申请委托贷款
额度并提供相应担保,并提交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提名刘广林先生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程序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名程序合法、有效;刘广林先生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具备履行董事职责所必需
的工作经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不
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认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同意公司董事会
提名刘广林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 2018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2018 年 7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