置信电气:关于2018年度部分资产负债核销的公告2019-04-20
证券代码:600517 证券简称:置信电气 公告编号:临 2019-036 号
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度部分资产负债核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8 日召开
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18 年度部分资产负债核销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控
制度的要求,核销公司 2018 年度部分资产负债。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资产负债核销的概况
根据公司年度财务决算工作安排,公司组织实施了 2018 年末长期挂账的往
来款项清查核对。经清查,发现其中 21 笔应收款项合计 67.74 万元的客户涉及
诉讼,胜诉但无法执行、清欠收入不足以弥补清欠成本等原因,相关款项已难以
收回,公司已按《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计提了减值准备,分类汇总如下:
单位:万元
债权项目 核销原因 笔数 金额
应收账款 涉及诉讼,胜诉但无法执行 3 32.79
应收账款 清欠收入不足以弥补清欠成本 18 34.94
总计 21 67.74
另外,发现其中 29 笔应付款项合计 98.86 万元,账款形成时间较长,债权
人无追索且已超过诉讼时效的逾期应付款项,无业务联系,经多方确认,已无法
支付。分类汇总如下:
单位:万元
负债类型 核销原因 笔数 金额
其他应付款 账龄在 3 年及以上,对方未催款、无业务联系 7 9.73
应付物资款 账龄在 3 年及以上,对方未催款、无业务联系 7 17.37
预收账款 三年以上预收账款确认无法认款的款项,对方未催款、无业务联系 15 71.76
总计 29 98.86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公司聘请了瑞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应收款项进行专项审计,审计意见为“经审核,我们
认为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的财务核销符合国资委印发的《中央
企业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工作规则》(国资发评价[2005]67 号)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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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资产负债核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资产负债核销能够提高公司资产质量,真实地反映资产实际价值。
上述应收款项已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本次核销处理不影响公司当期损益。
核销后,公司将继续跟踪上述应收账款客户的后续情况催收货款,尽可能降低公
司损失;上述应付款项 98.86 万元将转入当期损益,增加公司 2018 年度合并报
表归属上市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84.03 万元。
三、本次资产负债核销履行的审批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9 年 4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 2018 年度部分资产负债核销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
弃权)。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 2018 年度部分资产负债核销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核销依据充分,有利于
保障公司规范运作。本次核销 2018 年度部分资产负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同意本次 2018 年度部分资产负债核销事项。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 2018 年度部分资产负债核销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公司章程》和相关会计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允反映了公司的财
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本次 2018 年
度部分资产负债核销事项。
4、本次资产负债核销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4、公司监事会审核意见和专项说明
特此公告
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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