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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康美药业:关于与牡丹江友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2015-05-30  

						证券代码:600518            股票简称:康美药业        编号:临2015-041
债券代码:122080            债券简称:11康美债
债券代码:122354            债券简称:15康美债
优先股代码:360006          优先股简称:康美优1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牡丹江友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5月29日,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甲方”)与
牡丹江友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友搏药业”或“乙方”)签订《战略合作
协议》(下称“协议”),双方本着“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同发展、合作共赢”
的原则和目标,经过双方友好协商,共同就双方在中医药原材料供应链管理服务、
产品渠道服务等方面开展全方位战略合作。
    一、合作方主要情况
    友搏药业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注册资本4.5亿元,总资产约15亿元,员
工总数500多人。拥有小容量注射剂、片剂、胶囊剂等多个生产剂型20多个中、
西药品种,全部通过了国家药品GMP认证。
    友搏药业为实现在“十二五”期间跻身中国医药第一集团军和上市公司行列,
将加快丰富友搏神经、心脑血管系统用药产品线的新产品研发或引进;配合国际
化战略完成目标国际先进仿制药技术的消化、吸收与转化;计划通过完善和优化
产品渠道,建立起覆盖全国的销售网络。
    二、协议主要合作内容
    (一)战略合作项目
    1、原材料供应链管理服务:
   甲方作为国内最大规模、行业领先的中药材供应链服务商之一,基于中医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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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产业链布局,拥有充足的中药材原料资源以及B2B交易、中药材大宗现货交易
平台、中药材贸易增值金融服务等业务渠道,在中药材供应链服务管理等方面具
有明显的产业优势;乙方为降低中药材原料采购成本,解决中药材质量的不稳定、
价格大幅波动,使原料供应更有保障,并保证中药产品利润的相对稳定。乙方认
同甲方在中药材供应链服务方面的龙头地位和运营能力,根据双方各自业务需求
和优势,一致同意在保证中药材的质量、按乙方要求保障供应、不高于市场价格
等前提下,由甲方作为乙方的主要原材料供应商。具体合作内容由双方另行签署
专项服务协议进行约定。
    2、产品渠道服务
    乙方在心脑血管、降血脂等多个领域都有自己原研产品和在研产品,公司主
导产品疏血通注射液、复方降脂片、复方草决明茶在国内医疗用药市场享有很好
的市场声誉。在研产品注射用比伐卢定、注射用硼替佐米、天龙通络胶囊等产品
拥有较为广阔的市场前景。甲方与全国范围2000多家医疗机构以及15万多家连锁
药店建立了深度业务合作关系,在传统的医院药房和连锁药房以及新兴的网络医
药服务等方面有着完善的销售网络。甲方已建立了康美移动医疗、医药电商商城、
医药B2B,B2C,大健康互联网平台、网络医院、掌上药房(含智慧药房)、健康
管家、健康保险、自营/托管医院、托管/药房、合作医疗机构等渠道,实现了
医药产品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全渠道的互联网医药电商平台覆盖。
    乙方为进一步促进产品销售,提高市场占有率和渠道覆盖率,提升产品的知
名度和美誉度。双方一致同意共同对乙方销售终端渠道进行整合。乙方产品的空
白市场或空白渠道由甲方通过其营销渠道负责销售,全面覆盖甲方包括互联网电
商平台在内的药品终端销售渠道,甲方拥有乙方疏血通注射液产品在部分省市地
区空白市场的代理权。乙方的产品委托甲方在其智慧药房等线上网络新渠道进行
销售和开发;待国家明确互联网销售处方药权限后,甲方优先取得其相应代理权。
具体事项由双方另外签署相应的协议进行详细约定。终端开拓、任务量保证、市
场秩序保证等等事项以详细协议约定为准。
   (二)合作机制
    合作双方将共同基于医药互联网+,致力于打造医药大健康生态圈,后期将
共同就整合道地药材资源、医院/药房托管、医药电子商务、互联网网络医院/
医疗、互联网医疗健康云平台等业务全面合作。本协议签署后的15天内,双方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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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联合工作小组,由甲方和乙方指定的高层共同组成,共同负责落实合作项目的
后期推进落实工作。具体由双方另行签署相关协议进行约定。
    (三)保密约定
    双方有责任对本协议及其他相关文件的内容予以保密。非因法律、法规或监
管部门信息披露之规定,未经双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协议的部分或全
部内容向其他任何第三方泄漏。
    (四)附则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进行约定。补充协议为本协议的
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内容与本协议内容不一致
的,以补充协议约定为准。
    具体项目由双方另行签署相关正式协议进行约定。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及加盖公章并由合作双方的内部
有权机关批准后生效。本协议壹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共同遵守执行。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战略协议的签署,有利于公司在大数据平台以及中医药全产业链布局的
基础上,继续通过整合优势资源,对外提供针对性的供应链管理及互联网应用合
作方案,有利于公司互联网+中医药服务产业链的进一步落实,从而可以增强公
司整体实力和市场竞争优势,提升本公司未来的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
利益及公司发展战略。
    四、风险提示
    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仅属于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战略性、意
向性约定。本协议所涉及的合作内容需另行签订具体的业务合作合同,在后续相
关合同签订落实前,不会对本公司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直接影响,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本次协议双方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五、备查文件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与牡丹江友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合作协议》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五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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