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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康美药业: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1年和2015年公司债券重大事项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2016-07-06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和

           2015年公司债券重大事项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美药业”
或“发行人”)公开发行的2011年公司债券和2015年公司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
(以下简称“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
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
则(2015年修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现就
2011年公司债券和2015年公司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 2015 年度累计新增借款(以实际提款
金额为准)140.10 亿元,归还到期借款 61.55 亿元。新增借款中银行借款 61.10
亿元、发行短期融资券 55.00 亿、公司债券 24.00 亿元。发行人 2015 年度累计
新增借款超过 2014 年末合并报表经审计净资产的 20%,主要系银行借款、发行
短期融资券、公司债券等所致。

    二、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 2016 年度累计新增借款(以实际提款
金额为准)68.90 亿元,归还到期借款 59.00 亿。新增借款中银行借款 68.90 亿
元。发行人 2016 年至今累计新增借款超过 2015 年末合并报表经审计净资产的
20%,主要系银行借款等所致。

    经与发行人沟通,了解到上述借款增加属于正常经营活动范围,发行人已对
上述借款相关信息进行了披露。截至本临时报告出具日,发行人各项业务经营情
况正常。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 2011 年公司债券和 2015 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
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并就发行人当年累计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
的百分之二十的事项提醒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和 2015 年公司债券重大事项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盖章页)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