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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康美药业: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和2015年公司债券重大事项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2017-01-07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和

           2015年公司债券重大事项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美药业”
或“发行人”)公开发行的2011年公司债券和2015年公司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
(以下简称“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
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
则(2015年修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现就
2011年公司债券和2015年公司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借款余额(合并口径)205.90 亿元,较 2015
年末借款余额(合并口径)150.25 亿元增加 55.65 亿元,占 2015 年末(合并口
径)经审计净资产 188.38 亿元的比重为 29.54%,已超过 20%。
    一、银行借款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新增银行借款 35.65 亿元,新增部分占
2015 年末(合并口径)经审计净资产的比重为 18.92%。
    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金融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等。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新增债务融资 20 亿元,占 2015 年末(合
并口径)经审计净资产的比重为 10.62%,主要系新增发行短期融资券、超短期
融资券。

    经与发行人沟通,了解到上述借款增加属于正常经营活动范围,发行人已对
上述借款相关信息进行了披露。截至本临时报告出具日,发行人各项业务经营情
况正常。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 2011 年公司债券和 2015 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
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并就发行人当年累计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
20%的事项提醒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和 2015 年公司债券重大事项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盖章页)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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