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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康美药业: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2019-05-08  

						证券代码:600518             股票简称:康美药业          编号:临2019-034
债券代码:122354             债券简称:15康美债
债券代码:143730             债券简称:18 康美 01
债券代码:143842             债券简称:18 康美 04
优先股代码:360006           优先股简称:康美优1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不存在应披露而未
       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
       2018 年 12 月 28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目前中国证监会对公司的立案调查尚在进行
       中。
       公司分别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和 2019 年 5 月 5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
       对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等有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19】
       20190571)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媒体报道
       有关事项的问询函》( 上证公函【2019】20190574)。目前,公司正组织
       相关人员进行回复。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2019 年 5 月 6 日、2019 年 5 月 7 日连续
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
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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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2018 年 12 月 28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粤证
调查通字 180199 号):“因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会决定对你公司立案调查,请予以配合。”截至目前,
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尚在进行中。在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
工作,对存在的信息披露问题进行认真自查自纠,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2、2019 年 4 月 30 日,公司披露了《康美药业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
告》(编号:临 2019-026) 及《康美药业 2018 年年度报告》等公告。
    3、2019 年 5 月 1 日,公司披露了《康美药业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
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等有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编号:临 2019-032,
下称“《监管工作函》”)。截止目前,公司正组织相关人员按《监管工作函》的要
求进行复核,公司将尽快完成复核,并及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4、2019 年 5 月 1 日,公司披露了《中诚信证评关于关注康美药业股份有限
公司财报发生重大变化及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的公告》。
    5、2019 年 5 月 6 日,公司披露了《康美药业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
对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媒体报道有关事项的问询函的公告》( 编号:临
2019-033,下称“《问询函》”)。截止目前,公司正组织相关人员回复《问询函》
的问询事宜,公司将尽快完成回复,并及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6、2019 年 5 月 7 日,公司披露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康美药业股
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5 年公司债券重大事项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和《广
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8 年公司债券重大
事项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
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
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
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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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
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
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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