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中国银监会发布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 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文件精神和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 对公司对外担保的情况进行了负责的核查,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经我们审慎查验,公司严格遵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 对外担保风险,并规定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的批准,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不得相互提供担保。2016年度未发现公司发 生过对外担保的情形,也未发现公司目前存在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形。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李伯潭 陆金海 许定波 章靖忠 2017年 4 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