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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贵州茅台:2017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2018-03-28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2017 年度,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贵州茅台

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章程》和《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规定,本着勤勉尽责

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现将 2017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由七名委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许定波先生任主任

委员,董事袁仁国先生、李保芳先生、赵书跃先生和独立董事李伯潭先生、

陆金海先生、章靖忠先生任委员。

    二、2017 年度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六次会议,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一)2017 年 4 月 12 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 2017 年度第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6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16 年年度报告

(全文及摘要)》《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17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关于聘请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2016 年

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的议案》《关于子公司

向关联方增加产品销售额的议案》《关于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产品的议案》

《关于关联方向本公司及子公司提供货物运输服务的议案》《关于与关联

方续签<综合服务协议>的议案》《关于与关联方续签<商标许可使用协议>


                                 1
的议案》等议案。

    (二)2017 年 4 月 20 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 2017 年度第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

    (三)2017 年 7 月 26 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 2017 年度第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关于增资贵州茅台集团

财务有限公司的议案》《关于 2017 年至 2020 年租赁茅台集团子公司场地、

设备、劳务服务包装酱香系列酒部分产品的议案》等议案。

    (四)2017 年 10 月 24 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 2017 年度第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

    (五)2017 年 10 月 26 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 2017 年度第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关联方向本公司提供综合服务的议案》。

    (六)2017 年 12 月 5 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 2017 年度第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支付“云商平台”服务费的议案》《关于委托管理茅台国

际大酒店的议案》《关于购买酒店劳务服务的议案》《关于支付 2015-2017

年度茅台国际大酒店劳务服务费的议案》《关于向华贵人寿购买“员工人

身意外伤害综合保障保险”的议案》等议案。

    三、2017 年度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2017 年度,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财务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执行 2016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

及内控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评价。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能够遵循独立、

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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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导情况

    2017 年度,审计委员会始终关注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听取了公司内部审计相关内容的汇报,推动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按计划开展,

整体强化公司内部审计的检查监督能力。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2017 年度,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 2017 年度内的四期财务报告,

认为公司财务报告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所载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根据有关规定,在公司 2016 年

年报编制过程中,我们与外部审计机构审计师和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

审阅了年报审计工作计划,对 2016 年年报进行了审议,履行了相应的职责

和义务,确保了公司 2016 年年报合规披露。

    (四)对公司内控制度建设的监督及评估情况

    2017 年度,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作用,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

规范》等内部控制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督促公司落实相关要求评估内

部控制制度设计的合理性,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执行。

    (五)协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与审计机构进行沟通

    2017 年度,在审计机构审计过程中,我们协调管理层及相关部门与审

计机构进行沟通,确保了审计工作的顺利推进,督促完成了审计工作。

    (六)对公司重大关联交易事项进行监督

    2017 年度,我们及时了解并审阅了公司的重大关联交易事项,对各关

联交易的必要性、合理性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等方面做出客观

判断,在给出同意的审阅结论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相关关联交易事项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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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董事会审议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表决,审议程序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总体评价

    2017 年度,审计委员会依据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相应工作职责。

2018 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按照相关规定,秉承审慎、客观、公正的原则,

在审阅公司财务报告、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评估内部控制等方面勤勉尽责履职,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积极

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8 年 3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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