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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贵州茅台:关于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的公告2018-03-28  

						证券简称:贵州茅台                证券代码:600519              编号:临 2018-007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
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根据公司董事会 2017 年度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司向贵州新华羲玻
璃有限责任公司和贵州富明行包装有限公司采购酒瓶,向珠海经济特区龙狮
瓶盖有限公司采购瓶盖,向贵州省仁怀市申仁包装印务有限公司和上海仁彩
印务有限公司采购纸质包装,向贵州茅台物流园区粮食收储有限公司采购糯
高粱、小麦等原材料,由于原材料价格上涨及采购数量增加,导致实际发生
金额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金额,需对 2017 年度该项交易金额予以审议确认。
     (二)为进一步保障公司原材料供应,提高公司原材料的质量管控、食
品安全管控以及安全溯源等管理能力,公司 2018 年拟继续向上述关联方采购
原材料。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贵州新华羲玻璃有限责任公司、贵州富明行包装有限公司、珠海经济特
区龙狮瓶盖有限公司、贵州省仁怀市申仁包装印务有限公司、上海仁彩印务
有限公司、贵州茅台物流园区粮食收储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贵州茅
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关联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
联交易实施指引》的规定,公司与上述公司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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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1.贵州新华羲玻璃有限责任公司
    关联关系:此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以下简称“茅台集团公司”)控股子公司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技术开发公
司的控股子公司。
    住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孟关乡改毛村大兴田组
    法人代表:王俊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
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
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
选择经营。
    2.贵州富明行包装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此公司为茅台集团公司控股子公司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技术开
发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住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黔陶乡黔陶街上 368 号
    法人代表:王俊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
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
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
选择经营。
    3.珠海经济特区龙狮瓶盖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此公司为茅台集团公司控股子公司。
    住所 :珠海市华威路 323 号
    法人代表:袁仁国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
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
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

                                   2
选择经营。
    4.贵州省仁怀市申仁包装印务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此公司为茅台集团公司控股子公司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技术开
发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住所:贵州省遵义市仁怀市坛厂镇
    法人代表:杨凤祥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
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
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
选择经营。(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
    5.上海仁彩印务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此公司为茅台集团公司控股子公司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技术开
发公司的参股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东泉路 205 号
    法人代表:沈小靖
    经营范围:生产各类商标和包装装潢印刷制品,电脑排版设计、制版,
销售自产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贵州茅台物流园区粮食收储有限公司
    此公司为茅台集团公司控股子公司贵州茅台酒厂(集团)物流有限责任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住所:贵州省遵义市仁怀市坛厂工业园区
    法人代表:张本财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
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
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
选择经营。(高粱、小麦等粮食作物的仓储、购销等业务)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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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交易标的:酒瓶、瓶盖、纸质包装材料、糯高粱、小麦等原材料。
    (二)交易的名称和类别:购买原材料
    (三)交易内容: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向贵州新华羲玻璃有限责任公司
和贵州富明行包装有限公司采购酒瓶,向珠海经济特区龙狮瓶盖有限公司采
购瓶盖,向贵州省仁怀市申仁包装印务有限公司和上海仁彩印务有限公司采
购纸质包装材料,向贵州茅台物流园区粮食收储有限公司采购糯高粱、小麦。
    (四)定价原则和依据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和公司《集中采购管
理办法》谈判议价确定价格,采购价格不高于非关联第三方采购价格。
    (五)交易期限及金额
    1.确认 2017 年度发生金额为 8.64 亿元(含税)。
    2.预计 2018 年度发生金额为 10.81 亿元(含税)。
    (六)结算方式:与非关联第三方结算方式相同。
    四、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在包装材料采购方面,上述关联方在茅台集团公司的统一严格管控下,
有利于公司对包装材料的质量、追踪溯源和食品安全等方面的管控,特别是
能防止包装材料的防伪技术和标准外泄,其生产的酒瓶、瓶盖、纸质包装等
符合本公司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
    在酿酒原料采购方面,一是贵州茅台物流园区粮食收储有限公司提供粮
食均符合公司要求;二是贵州茅台物流园区粮食收储有限公司保证库房内的
原料安全,能按本公司生产需求及时调拨使用,确保数量和质量。
    公司向上述关联方购买原材料是确保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遵循
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2018 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关联方采购
原材料的议案》。由于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

                                   4
3 名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由其余 4 名非关联董事表决并获一致同意通过。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
    公司独立董事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提
交的议案及相关资料进行了审阅,基于独立判断,同意将《关于向关联方采
购原材料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在市场公允价格条件下,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有利于保障公司
原材料供应,提高公司原材料的质量管控、食品安全管控以及安全溯源等管
理能力。本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我们同意本议案。
    2.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与上述议案有关的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
由全体非关联董事表决并一致同意。
    3.公司董事会对上述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该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
    同意《关于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
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2018 年度第一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同意将有关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2018 年度第
一次会议审议的独立意见;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2018 年度第一次会议有关议案的
独立意见;
    (四)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8 年度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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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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