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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贵州茅台:日常关联交易公告2018-03-28  

						证券简称:贵州茅台               证券代码:600519             编号:临 2018-006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
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交易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26 日

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 2018 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贵州茅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

于 2018 年至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为扩大公司控股子公司贵州茅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茅台财务公司”)

资金管理规模,提升整体资金运营效率,提高盈利能力,茅台财务公司拟向本公司控股

股东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茅台集团公司”)及其子公

司(不含本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企业,下同)提供金融服务。

    由于涉及关联交易,审议本项议案时,3 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由 4 名非关联董事

进行表决并获一致通过。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本项议案时,关联股东将回避
表决。

    二、关联交易概述

    为扩大公司资金管理规模,提升整体资金运营效率,提高盈利能力,茅台财务公司

拟向茅台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金融服务。

    茅台集团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茅台财务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规定,茅台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茅

台财务公司此次拟向关联方提供金融服务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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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茅台财务公司于2013年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注册资本8亿元。

根据《公司法》和《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我国财务公司是指以加强资金集中

管理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目的,为成员单位提供财务管理及金融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

构。

    三、前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关联交易类              前次预计日最高 前 次 实 际 发 生 日
   关联人                       年份
                      别                      金额(亿元)        最高金额(亿元)

                                2016 年                 140                 128.65
                  关联方在茅

                  台财务公司    2017 年                 160                 139.13
中国贵州茅台
                  存款                                                      139.13
酒厂(集团)有                  2018 年                 180

限责任公司及                    2016 年                    10                 1.78
                  关联方在茅
其子公司
                  台财务公司    2017 年                    25                 2.40
                  贷款
                                2018 年                    35                 2.40

    贷款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主要是关联方在上述日期内自有资

金充足,多数子公司无贷款需求。



    四、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预计金额(亿元)

   关联人        关联交易类别    2018 年 10 月至      2019 年 10 月至 2020 年 10 月至

                                 2019 年 9 月         2020 年 9 月        2021 年 9 月

中国贵州茅台 关联方在茅台财
                                                320               420                550
酒厂(集团) 务公司存款

有限责任公司 关联方在茅台财
                                                 30                  35                  40
及其子公司       务公司贷款



    五、关联方基本情况

    茅台集团公司系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住所为贵阳市外环东路东山巷 4 号,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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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本为 100 亿元,法定代表人为袁仁国,主要办公地点为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经营范

围:酒类产品的生产经营;包装材料、饮料的生产销售;餐饮、住宿、旅游、运输服务;

进出口贸易业务;商业、办公用房出租、停车场管理;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行为。

    六、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茅台财务公司拟向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

公司(不含本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企业)提供存款、授信(含贷款、票据承兑、

贴现等)以及结算、财务和融资顾问等其他金融服务。预计 2018 年 10 月至 2019 年 9

月关联方在茅台财务公司的存款不超过 320 亿元,贷款不超过 30 亿元;2019 年 10 月至

2020 年 9 月关联方在茅台财务公司的存款不超过 420 亿元,贷款不超过 35 亿元;2020

年 10 月至 2021 年 9 月关联方在茅台财务公司的存款不超过 550 亿元,贷款不超过 40

亿元。

    七、交易价格的确定

    本次交易价格的确定及执行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

引》有关规定,不会损害广大股东利益。

    1.存款业务

    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不同期限存款基准利率执行,在国家规定允许的范

围内浮动,存款利率不高于对公司执行的存款利率。

    2.授信业务

    相关利(费)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现行利(费)率执行,在国家规定允许的

范围内浮动,利(费)率不低于对公司执行的利(费)率。

    3.其他金融服务

    除存款和授信外的其他各项金融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国内金融机构同等业务费用水
平。

    八、独立董事意见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该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

    (一)公司独立董事均在事前对本议案予以认可并发表了如下意见:

    茅台财务公司拟向茅台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金融服务,有利于充分利用茅台财

务公司的业务职能,并按出资比例享有茅台财务公司提供金融服务所取得的利润。本交

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我们同意《贵州茅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于 2018 年

至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与上述议案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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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由全体非关联董事表决并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对议案的决策

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该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

    同意《贵州茅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于 2018 年至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

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九、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是有利于提升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茅台财务公司对关联方提供贷款等金融业务,

充分整合关联方原属商业银行的优质信贷资源,实现利息收入,提高资产收益;二是有

利于提升公司盈利能力。茅台财务公司通过吸收关联方存款,整合关联方原在商业银行

的存款资源,扩大资金规模,充分发挥资金统筹功能和规模管理效应,提高资金议价能

力。茅台财务公司从 2013 年成立至 2017 年 12 月末实现净利润 22.71 亿元;三是有利

于提升公司持续发展能力。茅台财务公司发挥金融平台优势,加大金融创新,有利于公

司投资和资本运作,助推公司以“融”促“产”。

    十、交易风险管控

    对交易可能存在的风险,管控措施是:一是茅台财务公司严格在预计授信额度范围

内对关联方开展业务,授信额度不超过关联方存款余额,不占用公司资金;二是严格遵

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规定,严格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茅台财务公司依法接受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人

民银行的监督管理,确保合规经营;三是茅台财务公司严格保持自身业务的独立性,按

照公平、公开、公正的交易原则,依法依规履行关联交易批准程序,审慎提供金融服务;

四是公司定期对茅台财务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审查,确保资金使用规范,保证资金安全;
五是严守茅台财务公司风险控制的三条防线并通过强化内控管理向关联方提供公平、公

正的金融服务。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茅台财务公司各项指标均符合监管要求,其

中资本充足率为 15.02%,不良贷款率为 0,流动性比例为 59.01%。

    经过分析和研判,关联方具有良好商业信用和经营能力,能够遵守并履行相关约定。

综上所述,本议案所提关联交易符合正常商业条款及公平原则,交易条件及定价公允,

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批准程序,公司的主要经营业务不因本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

赖,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和全体股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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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公告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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