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贵州茅台:关于子公司与贵州银行开展存款业务的关联交易公告2018-03-28  

						证券简称:贵州茅台               证券代码:600519             编号:临 2018-005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与贵州银行开展存款业务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
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交易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26 日

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 2018 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与贵州银行开展存

款业务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贵州茅台酒销售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国酒茅台(贵

州仁怀)营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茅台营销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贵州茅台酱香酒

营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茅台酱香公司”)和公司控股子公司贵州茅台集团财务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茅台财务公司”)因经营业务及发展需要,拟与关联方贵州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银行”)发生存款业务。

    本项议案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交易概述

    茅台营销公司和茅台酱香公司拟与贵州银行发生因收款导致的存款业务,茅台财务
公司拟与贵州银行发生同业存款业务。

    三、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关系介绍

    由于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杨建军先

生担任贵州银行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规定,贵州

银行为公司关联方,上述交易属于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名称: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贵阳市瑞金中路 41 号

    注册资本:96.61 亿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肖瑞彦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

贴现;办理委托存款、委托贷款;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

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

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和担保;代理收付款项;提供保管箱业务;经银行业监管机构批

准的其他业务。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标的

    1.因收款导致的存款业务;

    2.同业存款业务。

    (二)交易期限

    2018 年至 2020 年。

    (三)交易金额

    1.茅台营销公司

    预计在贵州银行单日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 17 亿元。

    2.茅台酱香公司

    预计在贵州银行单日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 5 亿元。

    3.茅台财务公司

    按照茅台财务公司同业授信管理办法规定,与贵州银行存款类业务余额控制在对贵
州银行同业授信范围内。茅台财务公司对贵州银行的同业授信额度为 86.95 亿元,为有

效控制风险,茅台财务公司在贵州银行的同业存款余额预计每年不超过人民币 69.56 亿

元。在不超过对贵州银行 69.56 亿元的同业存款余额预估金额内,茅台财务公司将根据

贵州银行监管评级、资产规模、风险控制水平的变化对与贵州银行的同业存款余额额度

进行适时调整。

    (四)定价原则和依据

    1.茅台营销公司和茅台酱香公司


                                      2
    存款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中国金融机构存款基准利率并结合一定浮动利

率计算。

    2.茅台财务公司

    茅台财务公司与贵州银行的同业存款利率严格遵循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

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采取价格优先,效率优先,授信总额控制的原则,按照公开

市场报价竞标的方式进行交易,中标利率符合茅台财务公司《同业存款管理办法》的规

定。

    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2 年 9 月,实收资本 96.61 亿元(2016 年年报数

据),根据《贵州茅台集团财务公司金融同业授信管理办法》,贵州银行评级结果为 AA,

对应授信额度为其上年度实收资本乘以 0.9,因此,公司贷审会给予贵州银行 86.95 亿

元的同业授信额度。茅台财务公司与贵州银行关联交易的授信条件不优于其他同类授信

的条件,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授信按一般的商业条款原则进行。

    五、独立董事意见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该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

    (一)公司独立董事均在事前对本议案予以认可并发表了如下意见

    公司子公司因经营业务及发展需要,与关联方贵州银行开展存款业务,本交易符合

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我们同意《关于子公司与贵州银行开展存款业务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该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

    同意《关于子公司与贵州银行开展存款业务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

事会审议。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茅台营销公司和茅台酱香公司在贵州银行存款为非主动性存款,主要为经销商汇入

货款。开立该账户主要作用是增加经销商汇款银行选择范围,有助于提升服务效率、提

高服务质量。

    茅台财务公司与贵州银行的关联交易主要是为了茅台财务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属

于茅台财务公司日常业务。因茅台财务公司目前主要的资产业务是同业存款,茅台财务

公司以不优于其他同类授信的条件对贵州银行进行了同业授信,按照茅台财务公司《同

业存款管理办法》采取公开市场报价竞标的方式进行交易,该交易遵循了价格优先、效


                                       3
率优先、授信总额控制的原则,具公允性,是在保证风险可控的情况下,为股东获取最

高收益,对本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交易风险管控

    茅台营销公司和茅台酱香公司为确保公司资金安全,降低资金风险,防控资金损失,

便于管理,提高收付款工作的及时性和准确性,从而提高工作效率,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为规范银行存款业务,确保公司资金安全与有效使用,依据国家金融法律、法规,

结合公司实际,制订了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并有效执行;二是对现有业务环节及流程进行

完善,强化业务环节的风险点的管控力度;三是加快资金归集速度、提高资金归集率,

及时做好资金归集工作。

    茅台财务公司对交易可能存在的风险,我们的管控措施是:一是财务公司严格在预

计授信额度范围内对关联方开展业务,财务公司的授信额度不超过关联方的实收资本;

二是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

规定,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财务公司依法接受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和

中国人民银行的监督管理,确保合规经营;三是财务公司严格保持自身业务的独立性,

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交易原则,依法依规履行关联交易批准程序,审慎开展同业业

务;四是公司定期对财务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审查,确保资金使用规范,保证资金安全;

五是财务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同业存款管理办法》并通过强化内控管理确保合规开展

同业业务。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财务公司各项指标均符合监管要求,其中资本充

足率为 15.02%,不良贷款率为 0,流动性比例为 59.01%。

    综上所述,本议案所提关联交易符合正常商业条款及公平原则,交易条件及定价公

允,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批准程序,公司的主要经营业务不因本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

成依赖,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和全体股东利益。
    特此公告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8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