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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贵州茅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2018-09-13  

						证券简称:贵州茅台              证券代码:600519             编号:临 2018-021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2018

年度第五次会议决议,拟修改《公司章程》,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一、《公司章程》原第一条为: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现拟修改为: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充
分发挥党组织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
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
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二、《公司章程》原第八十三条为: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
大会的决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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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

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
用。
    董事选举在采取累积投票制时,独立董事和其他董事应分别进行选举

和计算,以保证公司董事会中独立董事的比例。
    (一)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两名以上(含两名)的董事时,可以采用累
积投票制;
    (二)与会股东所持的每一表决权股份拥有与拟选举董事人数相等的
投票权,股东既可以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位候选董事,也可以
分散投票给数位候选董事,按得票多少决定当选董事;

    (三)在选举董事的股东大会上,董事会秘书应向股东解释累积投票制
的具体内容和投票规则,并告知该次董事选举中每股拥有的投票权。在执
行累积投票制时,投票股东必须在一张选票上注明其所选举的所有董事,
并在其选举的每名董事后标注其使用的投票权数。如果选票上该股东使用
的投票权总数超过了该股东所合法拥有的投票权数,则该选票无效;如果
选票上该股东使用的投票权总数不超过该股东所合法拥有的投票权数,则

该选票有效。在计算选票时,应计算每名候选董事所获得的投票权总数,
决定当选的董事。
    上述董事选举的实施安排可以适用于非职工监事的选举。

    现拟修改为: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实行累积投票制。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

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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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

    董事选举在实行累积投票制时,独立董事和其他董事应分别进行选举
和计算,以保证公司董事会中独立董事的比例。
    (一)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两名以上(含两名)的董事时,实行累积投

票制;
    (二)与会股东所持的每一表决权股份拥有与拟选举董事人数相等的
投票权,股东既可以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位候选董事,也可以
分散投票给数位候选董事,按得票多少决定当选董事;
    (三)在选举董事的股东大会上,董事会秘书应向股东解释累积投票制
的具体内容和投票规则,并告知该次董事选举中每股拥有的投票权。在执

行累积投票制时,投票股东必须在一张选票上注明其所选举的所有董事,
并在其选举的每名董事后标注其使用的投票权数。如果选票上该股东使用
的投票权总数超过了该股东所合法拥有的投票权数,则该选票无效;如果
选票上该股东使用的投票权总数不超过该股东所合法拥有的投票权数,则
该选票有效。在计算选票时,应计算每名候选董事所获得的投票权总数,
决定当选的董事。

    上述董事选举的实施安排可以适用于非职工监事的选举。


    三、在《公司章程》原第四章后新增第五章“党的领导”及以下条款:

    第九十六条 为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
有关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基层党组织,开展基层党建工作。公司
党建工作由中国共产党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以

下简称“集团公司党委”)统一领导和管理,纪律检查工作由中国共产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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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组织开展。

    第九十七条 公司党组织设置、议事规则、工作原则、人员组成及相
关事宜,由集团公司党委决定。
    第九十八条 公司党组织依法支持和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研究讨论,

围绕生产经营开展工作,对董事会、经营管理层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保
证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公司内贯彻执行。
    第九十九条 公司党组织行使下列职权:
    (一)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据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开展工作;
    (二)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公司的贯彻执行,坚
决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稳定的相关部署和要求;

    (三)支持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依法行使职权;
    (四)研究部署企业党的建设工作,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
    (五)落实党管干部原则和党管人才原则,建立完善适应现代企业制
度要求和市场竞争需要的选人用人机制;
    (六)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企业重大生产经营管理事项的前置程序要
求,先行研究讨论公司改革发展、生产经营、干部人事和薪酬分配以及涉

及职工切身利益等重大事项,再由董事会或经营管理层作出决定;
    (七)加强对企业领导人员的管理和监督,认真履行管理监督职能,
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管理监督机制;

    (八)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领导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和工会、共青
团等群团组织,支持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
    (九)研究其他应由公司党组织决定的事项。

    第一百条 公司党组织研究讨论是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决策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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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的前置程序。重大问题决策前,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成员有义务

将相关问题提请公司党组织研究讨论。
    第一百零一条 对下列事项,必须先经公司党组织研究讨论:
    (一)企业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重要决

定的重大举措;
    (二)企业改革发展重大事项。包括企业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
企业改制、资产重组、产权转让以及资本运作和大额投资方案,重要改革
方案和重要管理制度的制定、修改,企业的合并、分立、变更、解散,下
属企业的设立和撤销等;
    (三)企业生产经营重大事项。包括生产经营方针和年度计划,年度

财务预决算,超预算资金的调动和使用,对外大额捐赠和赞助,重要设备
和技术引进,采购大宗物资和购买服务,安全生产、维护稳定等方面的重
要措施;
    (四)企业干部人事、分配重大事项。包括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的选
拨任用、教育培训、考核奖惩,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及企业后备领导人员的
确定,内设机构设置、调整和人员编制,工资体系调整和奖金分配方案;

    (五)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重大事项。包括收入分配方案、劳动保护、
福利卫生及其他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六)其他应由公司党组织研究讨论的重大事项。

    第一百零二条 公司党组织加强对群团组织的领导,支持群团组织依
法依规开展工作。


    四、在修改《公司章程》时,如因增加章节、条款导致章节、条款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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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发生变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章节、条款序号依次顺延调整;《公

司章程》中条款相互引用的,条款序号相应变化。


    特此公告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9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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