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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贵州茅台: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19-03-29  

						公司代码:600519                                                        公司简称:贵州茅台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

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18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

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

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

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

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

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

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否




                                             2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贵州茅台酒销售有限公司、贵州茅台

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贵州茅台酒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贵州赖茅酒业有限公司、国酒茅台定制营销(贵

州)有限公司、贵州茅台酱香酒营销有限公司。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                                      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99.87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                       99.43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战略管理、公司治理、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综合管理、开发与创新、采购管理、生产管理、

设备与基础设施管理、测量检验试验管理、包装搬运贮存交付管理、资产管理、营销服务、信息系统管

理、评价与改进,重大投资决策项目、重大工程建设项目以及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等。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重大投资项目、重大工程建设以及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营销服务、存货管理、设备与基础设施、

资产管理、采购管理、财务管理。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
     在重大遗漏

□是√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无。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国资委)及公司制度汇编、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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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内部控制手册、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手册、质量管理体系等,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

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

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营业收入潜在     营业收入的 0.5%≤潜   营业收入的 0.2%≤潜在错   潜在错报<营业收入的 0.2%
错报             在错报                报<营业收入的 0.5%
利润总额潜在     利润总额的 5%≤潜在   利润总额的 2%≤潜在错报   潜在错报<利润总额的 2%
错报             错报                  <利润总额的 5%
所有者权益潜     所有者权益的 0.5%≤   所有者权益的 0.2%≤潜在   潜在错报<所有者权益的 0.2%
在错报           潜在错报              错报<所有者权益的 0.5%
资产总额潜在     资产总额的 0.5%≤潜   资产总额的 0.2%≤潜在错   潜在错报<资产总额的 0.2%
错报             在错报                报<资产总额的 0.5%
说明:
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缺陷划分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所采用的认定标准直接取决于由于

该内部控制缺陷的存在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潜在错报的重要程度。这种重要程度主要取决于两个方面的

因素:1)该缺陷是否具备合理可能性导致公司的内部控制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纠正财务报表潜在错报。

(2)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潜在错报金额的大小。
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定量标准按照上述指标孰低原则进行确定。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1.发现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重大舞弊行为;
                    2.已公布的财务报告进行更正;
                    3.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
                    4.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5.一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管理的重大缺陷未在合理的期间得到改正;
                    6.因会计差错导致的监管机构的处罚;
                    7.其他可能影响报表使用者正确判断的缺陷。
重要缺陷            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3.重要缺陷未在合理的期间得到改正;
                    4.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内部控制无效。
一般缺陷            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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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经济损失        5000 万元≤潜在损失      2000 万≤潜在损失<5000 万    潜在损失<2000 万
说明:
考虑补偿性控制措施和实际偏差率后,在参照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的基础上,以涉及金额大小为
标准,根据造成直接财产损失绝对金额制定。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以下迹象通常表明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可能存在重大缺陷:
                     1.对生产运营产生重大影响(如设施永久损害,造成生产线废弃、生产长时间关停);
                     2.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如环境污染;对周围环境造成严重污染或者需高额恢复成
                     本,甚至无法恢复;
                     3.导致一位以上职工或公民死亡;
                     4.对于“三重一大”事项,缺乏集体决策程序;
                     5.决策程序不科学,如决策失误,导致并购不成功;
                     6.重要岗位的管理人员或关键岗位的技术人员纷纷流失;
                     7.媒体负面新闻频现;负面消息在全国各地流传,政府或监管机构进行调查,引起
                     公众关注,对企业声誉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害;
                     8.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9.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重要缺陷             以下迹象通常表明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可能存在重要缺陷:1.对生产运营产生中度
                     影响(如生产故障造成停产);2.负面消息在某区域流传,对企业声誉造成中等损害;
                     3.长期影响多位职工或公民健康;4.环境污染和破坏在可控范围内,没有造成永久
                     的环境影响。
一般缺陷             以下迹象通常表明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可能存在一般缺陷:
                     1.对生产运营产生一般影响(生产线暂时无法生产,影响货物的交付);
                     2.负面消息在公司内部或当地局部流传,对企业声誉造成轻微损害;
                     3.长期影响一位职工或公民健康;
                     4.无污染,没有产生永久的环境影响。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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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一般缺陷

     公司内部控制流程在日常运营中存在一般控制缺陷,与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缺陷主要体现在公司

个别设备采购合同未加盖骑缝章;个别设备采购合同签订人员无授权委托书;车辆维修完成后无验收确

认签字等内容,上述缺陷经发现后已立即整改,公司整体风险可控,对公司财务报告不构成实质影响。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是√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是√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公司内部控制流程在日常运营中存在一般控制缺陷,与非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缺陷主要体现在公

司如工程建设相关制度未及时修订;公司档案馆交接过程中存在接收人员未及时签收等。上述一般缺陷

在发现后已立即开始整改。公司整体风险可控,不影响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目标的实现。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上一年度,公司不存在内部控制重要缺陷。针对上一年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 2018 年度均已完成整

     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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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本年度公司继续规范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在公司本部结合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结果对公

司现有内部控制手册进行更新完善,同时通过内控评价系统进行固化落实。对于公司各下属子贵州茅台

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贵州茅台酱香酒营销有限公司、贵州赖茅酒业有限公司、国酒茅台定制营销(贵州)

有限公司、贵州茅台酒销售有限公司、贵州茅台酒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等,制定了各单位专门的内部控

制手册及评价手册。从业务控制角度出发,对现有各单位重要业务循环进行了风险控制。

     2019 年,公司将根据组织机构改革相关工作,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进行进一步优化完善。从业务

条线的执行、内部审计监督条线加强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执行、监督管控,防范业务风险。在业务条线方

面,由各业务部门加强对业务执行的规范操作,对已有内控缺陷及时进行整改,并且举一反三进行内部

自查,对公司多年出现的内部控制缺陷从根源上进行分析解决,保障公司业务风险的有效控制。公司审

计部加强业务监督检查工作,对公司各业务风险的控制设计及执行情况进行认真排查并进行提示,确保

公司各管理体系的有效实施。

     此外,公司内部拥有纪委监察、审计监督、安全体系检查等各条线检查部门,但是对于信息的资源

整合与共享方面尚未有效实现信息资源共享。2019 年,公司将结合业务流程体系的梳理、业务信息化

实施等工作,逐步推行在监督检查工作方面的“大监督”体系构建工作。在整体层面,实施监督条线工

作及资源的共享,在各业务条线方面实施监督信息的共享,从全方位角度切实保障公司业务体系的有效

运营及风险的全面控制工作,全面提升监督检查力度及实施效能,帮助企业健康有效发展,促进公司战

略目标实现。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李保芳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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