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华海药业: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2018-07-10  

						证券代码:600521           证券简称:华海药业        公告编号:2018-063 号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18 年 7 月 5
日、7 月 6 日、7 月 9 日连续 3 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公司分别于 2018 年 7 月 6 日、2018 年 7 月 9 日刊登了《浙江华海药业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缬沙坦原料药的未知杂质中发现极微量基因毒性杂质的公告》
(临 2018-059 号)及《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缬沙坦原料药的未知杂
质中发现极微量基因毒性杂质的进展公告》(临 2018-061 号)。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 2018 年 7 月 5 日、7 月 6 日、7 月 9 日连续 3 个交易日内收盘价
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属于股
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近期,公司在对缬沙坦原料药生产工艺进行优化评估的过程中,在未
知杂质项下,发现并检定其中一未知杂质为亚硝基二甲胺(NDMA)。经调查该杂质
系缬沙坦生产工艺产生的固有杂质,含量极微。公司缬沙坦原料药均严格按照各
供应所在国的 GMP 标准和注册法规要求合规生产,考虑到该杂质的基因毒性风险,
公司作为缬沙坦原料药的主要供应商之一,本着对公众健康负责的态度,在发现
该情况后公司立即停止了现有缬沙坦原料药的商业生产,对库存进行了单独保存,

                                     1/3
暂停所有供应,并向客户和相关监管机构进行了主动告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6 日刊登的《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缬沙坦原料药的未知
杂质中发现极微量基因毒性杂质的公告》(临 2018-059 号)及 2018 年 7 月 9 日
刊登的《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缬沙坦原料药的未知杂质中发现极微量
基因毒性杂质的进展公告》(临 2018-061 号)。

    (二)目前公司正积极与客户进行协商,根据客户对其制剂召回的情形、制
剂及原料药的库存量等作出有效的判断,并根据与客户签订的供应协议、质量协
议和其他相关交易文件,协商解决方案,以将损失降到最低。同时,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9 日召开了投资者说明会,详细情况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10 日刊登的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者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临 2018-062
号)。截止本公告日,该事项尚未有新的进展。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
展,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
重大信息。

    (三)经公司自查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保华先生的复函,除上述已披
露的事项外,不存在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
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
注入等重大事项)。

    (四)经公司自查,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发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有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本公司所述缬沙坦事项外,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
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
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
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公司相关信息以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2/3
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7 月 10 日


       报备文件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书面回函




                                    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