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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园集团: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12-12  

						证券代码:600525            股票简称:长园集团            公告编号:2019143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长园集团”)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
六次会议于 2019 年 12 月 10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9 年 12 月 6 日
以电子邮件发出。会议应表决董事 9 人,实际表决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
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 2019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
关决议,公司已办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合计 17,891,600
股)的回购注销手续,前述限制性股票于 2019 年 12 月 10 日注销,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注册资本和股份总数发生
变化。根据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对公司章程第六条、第十九条进行
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序号                 修改前                              修改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
         132,366.6752万元。                130,577.5152万元。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2      132,366.6752万股。公司发行的股 130,577.5152万股。公司发行的股
         份全部为普通股。                  份全部为普通股。
      除上述第六条及第十九条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未发生变更。
      具体详见公司 2019 年 12 月 1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45)及《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内部控制,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保护股东合法权益,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制定《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具体详
见公司 2019 年 12 月 1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内部控制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长增持计划进展暨延期的议案》
    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12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63),基于看好公司未来的发展,公司董事长吴启权先生计划
增持计划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
持金额区间为人民币 1 亿元-2 亿元,增持股份的价格区间为 6 元/股-8 元/股。
    2019 年 12 月 6 日,公司收到吴启权先生的《告知函》,截至 2019 年 12 月 6
日,吴启权先生合计增持 2,135,354 股,增持金额 13,022,554 元,增持股份的平
均价格为 6.099 元/股。截至 2019 年 12 月 6 日,吴启权先生持有公司 71,659,626
股,持股比例为 5.41%。(补充说明:截至 2019 年 12 月 11 日,吴启权先生合计
增持 10,096,840 股,增持金额 61,082,915.48 元,增持股份的平均价格为 6.05 元/
股。截至 2019 年 12 月 11 日,吴启权先生持有公司 79,621,112 股,持股比例 6.10%)
    因避开定期报告窗口期、筹划资产交易事项敏感期以及股票价格偏离增持价
格区间等原因,吴启权先生能够实施增持的时间大大缩短。增持主体申请将本次
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延期 6 个月,至 2020 年 6 月 11 日;此外考虑到二级市场价格
波动,为避免出现因价格因素导致无法履行增持计划的情形,本次增持股份的价
格调整为不超过 8 元/股。除此之外,原增持计划其他内容不变。
    董事会同意吴启权先生将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延期 6 个月,至 2020 年 6 月 11
日,且将增持价格调整为不超过 8 元/股。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的相关
要求,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详见公司 2019 年 12 月 1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公司
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进展暨增持计划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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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吴启权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9 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 2019 年 12 月 1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召开
2019 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9147)。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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