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26 证券简称:菲达环保 公告编号:临 2019-022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3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证监许可[2013]80 号《关于核准浙江菲达 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 票 63,444,725 股,发行价 11.85 元/股,共募集资金 751,819,991.25 元,减除发行 费用 19,035,142.85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732,784,848.40 元(以下简称“2013 年募 集资金”)。2013 年募集资金于 2013 年 3 月 19 日到账,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有限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天健验〔2013〕50 号《验资报告》。 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使用 2013 年募集资金 491,696,024.49 元,其 中,以前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461,045,637.94 元,2018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30,650,386.55 元;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146,225,359.83 元;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 70,000,000.00 元;剩余 2013 年募集资金为 28,899,219.18 元(包 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4,100,040.16 元;不包括注销 “偿还银行贷款项目”与“除尘设备配套高频电源及节能控制器产业化建设项目” 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公司基本账户的存储余额 64,285.06 元)。 (二)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证监许可[2015]166 号《关于核准浙江菲达环 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 1 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40,515,222 股,发行价 8.54 元/股,共募集资金 1,199,999,995.88 元 , 减 除 发 行 费 用 18,940,000.00 元 后 ,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1,181,059,995.88 元(以下简称“2015 年募集资金”)。2015 年募集资金于 2015 年 4 月 9 日到账,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有限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天健验〔2015〕 77 号《验资报告》。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使用 2015 年募集资金 1,181,059,995.88 元, 完成了本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全部投入。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注销了 2015 年募集资 金存储专户,详见于 2015 年 12 月 15 日披露的公告临 2015-082 号《浙江菲达环保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二、2013 年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募集资 金的存储、使用和管理。 2013 年 3 月,公司、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 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等四家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三方监管协议》,有关情况详见于 2013 年 3 月 27 日披露的公告临 2013-011 号《浙 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2014 年 8 月,公司召开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之后,公司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 荐人”)签署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之保荐协议书》,聘请保荐人担任公司 2014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相关规定,2014 年 9 月,公司、保荐人与 各开户行分别签署了新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有关情况详见于 2014 年 9 月 26 日披露的公告临 2014-065 号《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公司履行协议情况良好,无违法违规事项发 2 生。 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3 年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 专户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已使用金额 存储余额(注 1) 承诺投资项目 大型燃煤锅炉微细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121102402924524 1 460,084,848.40 300,886,144.82 28,834,887.16 粉尘减排技术装备 有限公司诸暨支行 7019 产业化建设项目 除尘设备配套高频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 331001001012010 2 90,330,000.00 7,240,251.02 0(销户,注 2) 电源及节能控制器 公司杭州分行 0551731 产业化建设项目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大气污染防治工程 3 577902839710118 62,370,000.00 63,569,628.65 64,332.02 公司绍兴诸暨支行 研究中心建设项目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733251018260005 4 120,000,000.00 120,000,000.00 0(销户,注 3) 偿还银行贷款项目 公司杭州玉泉支行 7686 合计 732,784,848.40 491,696,024.49 28,899,219.18 注 1:“存储余额”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4,100,040.16 元;不包括注销“偿还银行贷款项目”与“除尘设备配套高频电源及 节能控制器产业化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公司基本账户的存储余额 64,285.06 元;不包括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146,225,359.83 元,不包括 已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 70,000,000.00 元。 注 2:详见于 2017 年 1 月 6 日披露的公告临 2017-004 号《浙江菲达环保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注 3:详见于 2016 年 1 月 4 日披露的公告临 2016-001 号《浙江菲达环保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三、报告期 2013 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公司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对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募投项目的说明 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主要立足于科研、检测试验、新产品试 制集成平台,本身不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而在于给企业带来的间接效益。该项目 3 建成后,有利于大幅提高公司的研发能力,缩短产品开发周期,改善生产工艺水平, 提升产品的科技含量和质量档次,增强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提高公司产品的定价能 力和公司的盈利能力,从而提升公司国内外市场占有率,提升公司效益。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经 2013 年 8 月 23 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同意使用 2013 年募集资金 10,565,174.33 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详情请见于 2013 年 8 月 23 日披露的公告 2013-035 号《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的公告》。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经 2017 年 12 月 18 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六届监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同意将 9,000 万元闲置 2013 年募 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详情 请见于 2017 年 12 月 19 日披露的公告临 2017-055 号《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告》。 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19 日将上述 9,000 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并于 2018 年 11 月 16 日将 9,000 万元全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详情请见于 2018 年 11 月 17 日 披露的公告临 2018-084 号《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归还募集资金公告》。 2、经 2018 年 11 月 19 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同意将 7,000 万元闲置 2013 年募集资金 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详情请见于 2018 年 11 月 20 日披露的公告临 2018-086 号《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 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告》。 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20 日将上述 7,000 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将严格遵 照相关规定和承诺,及时、足额地归还上述募集资金。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4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及 2015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将募投项目“大型燃煤锅炉微细粉尘减排技术装备产 业化建设项目”和“除尘设备配套高频电源及节能控制器产业化建设项目”剩余募 集资金 146,225,359.83 元变更用途,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2016 年 12 月 20 日,上述变更用途募集资金已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详见附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分别于 2017 年 1 月 18 日和 2017 年 4 月 10 日使用募集资金代全资子公司 江苏菲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 5,861,000.00 元和 2,000,000.00 元,不符合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浙江菲达环保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上述代垫资金已于 2018 年 4 月 3 日 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本报告期,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4 月 19 日 5 附表 1: 2013 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8 年度) 单位:元 募集资金总额 732,784,848.40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0,650,386.55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46,225,359.83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91,696,024.49 19.95% 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 已变 募集资金 调整后投资 截至期末承 本年度投入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 项目达 本年度 是否达 项目可 更项 承诺投资 总额 诺投入金额注 金额 计投入金额 计投入金额 末投入 到预定 实现的 到预计 行性是 1 目,含 总额 (1) (2) 与承诺投入 进度 可使用 效益注 2 效益 否发生 部分 金额的差额 (%) 状态日 重大变 变更 (3)= (4)= 期 化 (2)-(1) (2)/(1 ) 2015 年 大型燃煤锅炉微细粉尘减排 部分 开始陆 -61,675, 479,120,000 398,032,550.34 398,032,550.34 30,645,136.55 300,886,144.82 -97,146,405.52 75.59 否 否 技术装备产业化建设项目 变更 续投产 417.19 [注 3] 除尘设备配套高频电源及节 部分 90,330,000 7,240,251.02 7,240,251.02 — 7,240,251.02 0.00 100 注 4 — — 是 能控制器产业化建设项目 变更 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研究中心 未变 2018 年 62,370,000 62,370,000.00 未承诺 5,250.00 63,569,628.65 — — — — 否 建设项目 更 年中 未变 偿还银行贷款项目 120,000,000 120,000,000.00 120,000,000 — 120,000,000.00 0.00 100 — — — 否 更 合计 — 751,820,000 587,642,801.36 — 30,650,386.55 491,696,024.49 — — — — — — 1、大型燃煤锅炉微细粉尘减排技术装备产业化建设项目与除尘设备配套高频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 电源及节能控制器产业化建设项目进度未达计划原因:详见于 2016 年 4 月 19 日 (分具体募投项目) 披露的公告临 2016-021 号《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 6 金用途的公告》。 2、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①公司原计划于 2012 年非公开发 行 A 股股票,实际于 2013 年 3 月完成,募集资金到位时间的推迟影响了计划进度; ②地方政府职能部门职责调整,未能如期通过审批,致使该项目建设推迟。2018 年上半年,本项目已投入使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 详见于 2016 年 4 月 19 日披露的公告临 2016-021 号《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 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详见本报告“三、(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 详见本报告“三、(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不适用 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不适用 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不适用 注 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 2:“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 3:本项目部分募集资金变更用途,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详见本报告“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 注 4:本项目不再实施,剩余募集资金将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详见本报告“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 7 附表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元 变 更 后 的 项 对应的原项目 变 更 后 项 目 拟 截 至 期 末 计 划 本 年 度 实 际 投 实际累计投入金 投资进度(%)项目达到 本 是 变更后的项 目 投 入 募 集 资 金 累 计 投 资 金 额 入金额 额(2) (3)=(2)/(1) 预定可使 年 否 目可行性是 总额 (1) 用状态日 度 达 否发生重大 期 实 到 变化 现 预 的 计 效 效 益 益 大型燃煤锅炉微 补 充 流 动 资 细粉尘减排技术 62,052,298.06 62,052,298.06 0.00 62,052,298.06 100 — — — 否 金项目 装备产业化建设 项目 除尘设备配套高 补 充 流 动 资 频电源及节能控 84,173,061.77 84,173,061.77 0.00 84,173,061.77 100 — — — 否 金项目 制器产业化建设 项目 合计 — 146,225,359.83 146,225,359.83 0.00 146,225,359.83 100 — — — — 详见于 2016 年 4 月 19 日披露的公告临 2016-021 号《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与 2016 年 5 月 20 日披露的公告 2016-039 号《浙江菲达环保科 具体募投项目) 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 不适用 目)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 不适用 明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