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高纤: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11-15
证券代码:600527 证券简称:江南高纤 编号:临 2017-033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
连带责任。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会议于 2017 年 11 月 4 日以书面、电话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 2017 年 11 月 14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应到 9 人,参与表决的董事 9 人,会议
的召集、召开、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了《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60,000,000 股,新增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
登记托管手续。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 80208.989 万元变更为 96208.989 万元,并
授权公司授权代表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根据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上述议案无须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了《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60,000,000 股,新增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
登记托管手续。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修改如下:
公司章程原第 1.06 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80208.989 万元。
现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96208.989 万元。
公司章程原第 3.06 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80208.989 万股,均为普通股。
现修改为:公司股份总数为 96208.989 万股,均为普通股。
根据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上述议案无须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