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大昂立:关于大股东减持公司部分股份的公告2017-09-06
证券代码:600530 证券简称:交大昂立 公告编号:临 2017-031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减持公司部分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5 日收到
公司大股东上海新南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南洋”)关于减持公司部
分股权的告知函。告知新南洋于 2017 年 9 月 5 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1,68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4974%。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2017 年 9 月 5 日,新南洋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
司股份 11,68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4974%,具体情况如下: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价格区间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大宗交易 2017 年 9 月 5 日 5.95 元/股 11,680,000 1.4974%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17,199,530 15.03 105,519,530 13.53
新南洋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17,199,530 15.03 105,519,530 13.53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本次减持后,新南洋仍为持股 5%以上的股东。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新南洋承诺“将严格按照证监会、上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实施
减持。从本次交易起至未来任意连续 90 日内,新南洋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大宗
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2、新南洋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上市公司
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3、股东 5%以上的股东权益变动情况,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