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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交大昂立: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4-30  

						    证券代码:600530        证券简称:交大昂立     公告编号:临 2019-045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19
年 4 月 29 日上午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材料已先前送达各位董事。
    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10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10 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表决,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
    各位董事、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编制和审议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19 年第一季度
报告全文及正文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包含的
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没有
发现参与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我们保证: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总裁对外签署银行借款相关合同的
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
于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总裁对外签署银行借款相关合同的议案》,同意授权公司总
裁朱敏骏先生负责对外签署总计不超 15 亿元授信额度内的银行借款相关合同或其他直
接借款合同。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副董事长兼总裁辞去总裁职务暨聘
任总裁的议案》,朱敏骏先生辞去公司总裁职务,由王昕晨先生担任公司总裁。
    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向主要商业银行申请总计不超 15 亿元的
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开信用证、开立
保函、子公司委托贷款等业务,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而定。若银行要求
提供贷款担保的,公司可视具体情况采用由子公司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或其他方式。
    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总裁王昕晨先生负责对外签署在上述授信额度内的银行借款
相关合同或其他直接借款合同。此决议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股东大会对
上述事项产生新的决议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