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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豫光金铅: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4-12  

						证券代码:600531           证券简称:豫光金铅            编号:临 2017-018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31 日以电话
通知、书面直接送达、电子邮件、传真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关于召开第六届监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17 年 4 月 11 日以现场方式在济源市王屋山
大酒店第三会议室召开,应参加会议的监事 5 人,出席现场会议的监事 5 人。会
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文利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5 票,占投票总数的 100%;反对:0 票,占投票总数的 0%; 弃权:
0 票,占投票总数的 0%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2016 年度财务决算及 2017 年度预算报告
    同意:5 票,占投票总数的 100%;反对:0 票,占投票总数的 0%; 弃权:
0 票,占投票总数的 0%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审议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并发表审核意见的议案
    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监事会在经过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及
年度报告摘要后认为:
    1)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2)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
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状况和各项财务指标

                                       1
等情况;
    3)在监事会发表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
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因此,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
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个别连带责任。
    同意:5 票,占投票总数的 100%;反对:0 票,占投票总数的 0%; 弃权:
0 票,占投票总数的 0%。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关于审议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共实现净利润 179,958,406.06 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的净
利润为 176,422,202.47 元,加上调整后的年初未分配利润 164,763,704.52 元,
减去本年支付普通股股利 3,838,254.37 元,公司 2016 年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
利润为 337,347,652.62 元。
    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以 2016 年末总股本 1,090,242,634 股为
基数 , 向 全体 股 东 每 10 股 派发 现 金 红 利 0.50 元( 含 税 ),共 计 派 发红 利
54,512,131.70 元,占公司 2016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率为 30.90%,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为以后年度分配。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提出、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也符合
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以及长远的发展,有利于维护广大投资者特
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同意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同意:5 票,占投票总数的 100%;反对:0 票,占投票总数的 0%; 弃权:
0 票,占投票总数的 0%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关于聘任公司 2017 年度审计机构及 2016 年度审计机构报酬事宜的议案
    作为公司 2016 年度审计机构,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
坚持独立、公正、客观、公允的原则,恪尽职守,圆满完成了公司的审计业务。
为保持公司审计业务连续性,公司提议继续聘任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公司 2017 年会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工作内容
包括年度会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及提出管理建议。2016 年度,公司拟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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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报酬总额为 68 万元。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继续聘任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 2017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其审议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同意:5 票,占投票总数的 100%;反对:0 票,占投票总数的 0%; 弃权:
0 票,占投票总数的 0%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关于审议公司再生铅资源循环利用及高效清洁生产技改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济源市玉川产业集聚区建设再生铅资源循环利用及高效清洁生产
技改项目,新建一条 16 万 t/a 的氧气底吹——液态高铅渣直接还原生产线,以替
代原有的两条 8 万 t/a 富氧底吹—鼓风炉还原铅冶炼生产线和精炼分厂的两条 8
万 t/a 电解铅生产线,并同步搬迁现有的两条处理能力分别为 18 万 t/a 的废旧蓄电
池综合利用生产线。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河
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重大技改项目投资公告》。

     同意:5 票,占投票总数的 100%;反对:0 票,占投票总数的 0%; 弃权:
0 票,占投票总数的 0%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关于审议《公司 2016 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
案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公司 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同意:5 票,占投票总数的 100%;反对:0 票,占投票总数的 0%; 弃权:
0 票,占投票总数的 0%
     8、关于审议《公司 2016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发表审核意见的议
案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16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
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
     公司已根据实际情况和管理需要,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现有内部
控制制度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公司发展的需要,不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
行方面的重大缺陷,不存在由于内部控制制度失控而使公司财产受到重大损失、
或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并造成失真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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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年度,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基本健全并得到了有效执行,
公司出具的《2016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实
际情况。
     同意:5 票,占投票总数的 100%;反对:0 票,占投票总数的 0%; 弃权:
0 票,占投票总数的 0%。
     9、关于对公司与关联方进行关联交易发表意见的议案
     公司拟与关联方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签订《互为供电合同》;与甘肃中盛矿
业有限责任公司签订《购货合同(铅银矿粉》)。监事会认为:
     1、上述关联交易是因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是根据市场化原则而
运作的,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公开、公允”的原则,公平合理;
     2、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和表决中,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程序合法,符
合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同意:5 票,占投票总数的 100%;反对:0 票,占投票总数的 0%; 弃权:
0 票,占投票总数的 0%。

     10、关于审议公司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 2017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

案

     同意:5 票,占投票总数的 100%;反对:0 票,占投票总数的 0%; 弃权:
0 票,占投票总数的 0%。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监事会关于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有关事项的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 年 4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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