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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豫光金铅: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7-08-23  

						证券代码:600531           证券简称:豫光金铅            编号:临 2017-034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损益、总资
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追溯调整。


    一、概述
    2017 年 4 月 28 日,财政部颁布了财会[2017]13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自 2017 年 5 月 28 日起
施行;2017 年 5 月 10 日,财政部颁布了财会[2017]15 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
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施行。公司现对原
政府补助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变更日期
    公司以财政部 2017 年 4 月 28 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
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和 2017 年 5 月 10 日修订的《企业会计准
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2.变更内容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 38 项具体准则,后续颁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
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备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 2017 年 4 月 28 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和 2017 年 5 月 10 日修
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中的规定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
行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之后颁布的相关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
    3.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
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 13 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企业会计
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并根据要求在财务
报告中进行相应的披露。该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2)政府补助
    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
[2017]15 号)的要求,公司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其中: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
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退税款、进口贴息从“营业外收入”调出,冲减营业成本;
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其他政府补助从“营业外收入”调整至“其他收益”。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
产生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追溯调整。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
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1.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依据财政部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的情形,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17 年 6 月 30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7 年度上半年度的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
大影响,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
更,符合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
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公司监事会关于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有关事项的意见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公司监事会关于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有关事项的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