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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宏达矿业: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4-08-16  

						证券简称:宏达矿业          证券代码:600532          编号:临2014-043




                 山东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14 年 8 月 15 日
在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有关人员发出了
关于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全体董事对豁免董事会召开通
知期限均无异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14 年 8 月 15 日在公司五
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会董事 9 名,实到 9 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
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山东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董事共同推举段连文先生主持会议,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并以举手表
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山东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段连文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山东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孙利先生、石鑫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山东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聘任孙利先生为公司总经理,总经理任
期三年,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算。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山东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
监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聘任石鑫先生、李士明先生、于晓兵先
生、相永亮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
算;聘任钊静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
算。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山东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
案》;
       根据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聘任于晓兵先生为董事会秘书,董事会
秘书任期三年,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算。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山东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
案》;
       聘任李庆梅女士为证券事务代表,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董事会通过
之日起算。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山东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
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已完成,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如
下: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 5 名董事组成,分别为段连文、孙利、石鑫、李士
明、葛洪祥,由段连文担任主任委员。任期三年,自当选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
届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分别为胡元木、戴冠春、孙利,由胡
元木担任主任委员。任期三年,自当选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分别为戴冠春、葛洪祥、段连文,由
戴冠春担任主任委员。任期三年,自当选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分别为胡元木、戴冠春、段连
文,由胡元木担任主任委员。任期三年,自当选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山东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分工的议
案》。
    根据公司实际需要和个人专长,拟由孙利先生全面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工作,并分管审计部;石鑫先生协助总经理开展工作并分管生产技术部、安全
环保部、质量计量部;李士明先生协助总经理开展工作并分管设备部、基建部
及选矿车间;于晓兵先生协助总经理开展工作并分管证券部、信息管理部、人
力资源部、法律事务部;相永亮先生协助总经理开展工作并分管办公室、营销
部;钊静女士协助总经理开展工作并分管财务部、企管部。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上网公告附件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二)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8 月 16 日
附件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段连文:男,1950 年 2 月出生,2000 年 11 月至 2013 年 3 月任南金兆集团
有限公司董事长,2010 年 9 月起任淄博金召矿业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淄博
宏达矿业有限公司董事长,2011 年 9 月起任公司董事,2012 年 12 月起任公司
董事长。
    孙利:男,1959 年 5 月出生,2008 年 7 月起任山东金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2008 年 7 月至 2010 年 8 月任淄博宏达矿业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2010 年 9 月至 2011 年 8 月淄博宏达矿业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1 年 9 月
至 2012 年 12 月任公司董事长,2012 年 12 月起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
    石鑫:男,1964 年 3 月出生,高级工程师,1999 年 6 月至 2002 年 2 月任山
东金岭铁矿副矿长,2002 年 3 月-2008 年 10 月任深圳华旭科技开发公司总经办
主任,2008 年 11 月至 2011 年 1 月任淄博傅山矿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1 年
2 月至 2011 年 8 月任淄博宏达矿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1 年 9 月至 2012 年
12 月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2012 年 12 月起任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
    李士明:男,1959 年 4 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2005 年 10 月至
2007 年 9 月在日照新宇矿业有限公司工作,2007 年 10 月至 2011 年 2 月在泰山
玻璃纤维有限公司工作,2011 年 3 月至 2011 年 9 月任淄博宏达矿业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2011 年 9 月至 2012 年 12 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12 年 12 月起任公
司董事、副总经理。
    于晓兵,男, 1974 年 10 月出生,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 自
1996 年 7 月至 2008 年 4 月分别在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瑞华会计师事
务所有限公司工作。2008 年 5 月至 2011 年 9 月任淄博宏达矿业有限公司财务
总监,2011 年 9 月起任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
会秘书。
    相永亮:男,1978 年 11 月出生,本科学历,1998 年-2002 年在山东淄博
华光陶瓷股份有限公司工作,2002 年-2005 年在青岛捷特电子有限公司工作,
2005 年 12 月-2010 年 8 月在南金兆集团有限公司工作,2010 年 8 月-2012 年
12 月在淄博宏达矿业有限公司工作。2012 年 12 月至今在山东宏达矿业股份有
限公司工作,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钊静:女,1971 年 3 月出生,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
2007 年 10 月—2010 年 4 月在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工作,2010 年 5 月—2012 年
12 月在淄博宏达矿业有限公司工作,2013 年 1 月至今在山东宏达矿业股份有限
公司工作,现任公司财务总监。
    李庆梅,女,1975 年 7 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会计师,先后任职于公司
财务部及证券部,现任公司证券部部长。
附件二:独立董事意见



              山东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
会议聘任相关高级管理人员的审议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审核,我们同意董事会聘任孙利为公司总经理,聘任石鑫、李士明、于
晓兵、相永亮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钊静为公司财务总监,于晓兵为公司董事
会秘书。上述人员任职资格合法,提名程序、聘任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




独立董事签名: 胡元木 戴冠春   葛洪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