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达矿业:控股股东股份质押公告2016-02-02
证券代码:600532 证券简称:宏达矿业 公告编号:2016-011
山东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股份质押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山东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6 年 2 月 1
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梁秀红女士通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股份质押的具体情况
2016 年 1 月 29 日,梁秀红女士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1,153 万股无限售流通股
通过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质押给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占公司总股本的
2.23%,质押期限为 2016 年 1 月 29 日至 2017 年 1 月 27 日。
截至本公告日,梁秀红女士共持有本公司 77,409,858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
本的 15%,本次质押完成后,梁秀红女士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 5,023 万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9.73%。
二、控股股东质押情况的其他披露事项
1、股份质押的目的
梁秀红女士本次股份质押用于个人资金周转需要。
2、资金偿还能力及相关安排
梁秀红女士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由此产生的质押风险
在可控范围之内。
3、可能引发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可能引发的风险:根据质押协议约定,本次交易设履约保障比例平仓值,当
履约保障比例低于平仓值时,可能引发质权人对质押股份的平仓行为。
以上风险引发时,梁秀红女士将采取以下措施解决:(1)归还一部份股票质
押贷款,保持履约保障比例;(2)补充质押股票,防止股票平仓等,并及时通知
上市公司进行信息披露。
特此公告。
山东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