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宏达矿业: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16-07-15  

						                                     山东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山东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山东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宏达矿业

股票代码:600532




信息披露义务人:戴浒雄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

通讯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广灵二路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16 年 7 月 14 日




                                 1
                                        山东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声 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

写。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

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山东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

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

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山东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

权益的股份。

    三、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山东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

司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关系。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

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

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2
                                    山东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目 录
释义........................................................ 4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二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 6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 7

第四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9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0

第六节   备查文件 ............................................ 11




                                3
                                         山东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释 义



除非特别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有如下特定意义:

                            《山东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本报告书、本报告       指
                            书》

上市公司、宏达矿业、
                       指 山东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戴浒雄

上海晶茨               指 上海晶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宏达矿业
本次权益变动           指
                            43,459,806 股股票的权益变动行为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亿元         指 除非特别指出,指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4
                                         山东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戴浒雄(无曾用名)

    性别:男

    国籍:中国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否

    身份证号码:3101091959********

    通讯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广灵二路

    通讯方式:021-65286862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

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

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5
                                       山东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二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其持有的宏达矿业股票目的为自

身资金周转需要。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宏达矿业股份 3,612,000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0.70%,在未来 12 个月内不排除减少或增加其所持有宏达矿业股

份的计划。




                                   6
                                       山东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戴浒雄(身份证号:3101091959********)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上海晶茨转

让其持有的宏达矿业无限售流通股 43,459,806 股,占宏达矿业总股本的 8.42%。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戴浒雄持有宏达矿业无限售流通股股份 47,071,806 股,

占宏达矿业总股本的 9.12%。本次权益变动后,戴浒雄持有宏达矿业股份

3,612,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70%。其不再是宏达矿业持股 5%以上股东。

    三、本次权益变动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2016 年 7 月 13 日,戴浒雄与上海晶茨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该协议的

主要内容为:

    1、协议当事人

    出让方:戴浒雄

    身份证号:3101091959********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

    受让方:上海晶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颜静刚

    住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北兴村凤西路 1512 号 273 室

    2、转让标的




                                   7
                                       山东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海晶茨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戴浒雄持有的宏达矿业 43,459,806 股股份,

占宏达矿业总股本的 8.42%。

    3、协议对价

    经友好协商,双方同意转让对价如下:转让单价为 16.13 元/股,标的股份

转让款合计为 701,006,670.78 元(大写:柒亿零壹佰万陆仟陆佰柒拾元柒角捌

分)。

    4、付款及过户安排

    双方同意按照以下方式进行股份过户及支付转让款:

    戴浒雄先生应在 2016 年 7 月 20 日前将标的股份过户登记至上海晶茨证券账

户名下。

    标的股份过户完成后三个月内,上海晶茨向戴浒雄支付全部转让款

701,006,670.78 元(大写:柒亿零壹佰万陆仟陆佰柒拾元柒角捌分)。

    四、本次权益变动的附加条件、补充协议等情况

    除《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的条件外,本次股份转让无其他附加条件,不存在

补充协议。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未清偿其对上市公司的负债,不存在未解除上

市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六、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 43,459,80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8.42%。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出让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

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质押、查封或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形。




                                   8
                                     山东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四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

票的情况。




                                 9
                                         山东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为避免对本报告

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信息。本次权益变动后,本信息披露人与其他信息

披露人之间不存在一致行动人协议。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戴浒雄




                                   签字:




                                   签署日期:2016 年 7 月 14 日




                                    10
                                       山东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六节 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2、《股份转让协议》




                                  11
                                              山东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山东宏达矿
                                                                   山东省泰安市宁阳
上市公司名称                    业股份有限    上市公司所在地
                                                                   县磁窑镇
                                公司

股票简称                        宏达矿业      股票代码             600532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戴浒雄
                                              册地
                                增加□减少
                                √不变,但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无√
                                持股人发生
                                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否√      否为上市公司实际     是□否√
第一大股东
                                              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国有股行政划
                                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
                                其他□(请注明)大宗交易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
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    持股数量:47,071,806 股 持股比例:9.12%
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    变动后持股数量:3,612,000 股
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    变动比例:8.42%
例                              变动后持股比例:0.70%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 12
                                是□否√ 注:暂无增持计划,不排除未来增持的可能
个月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 6 个月是
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    是□否√
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
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    是□否□
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    是□否□
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12
                                            山东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
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
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是□否□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否□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
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
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