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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宏达矿业: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8-29  

						证券简称:宏达矿业           证券代码:600532        公告编号:2017-041




                   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
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二)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8 日以书面和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
知和会议资料。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 2017 年 8 月 28 日下午 3 时 30 分在上海市浦东新
区世纪大道 210 号上海浦东四季酒店 2 楼沙龙二号以现场和通讯结合的方式召
开并进行了表决。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 5 名,实际出席董事 5 名。
    (五)全体董事共同推举崔之火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认真研究讨论,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豁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同意豁免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期限,并于 2017 年 8 月 28 日召
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二)关于选举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鉴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换届选举已完成,现公司全体董事拟推选崔之火先
生(简历附后)担任公司董事长,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三)关于选举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
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
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鉴于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换届选举已完成,现拟选举以下人员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
员会委员,具体如下:
    选举崔之火先生、丁以升先生、张辉先生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由崔
之火先生担任战略委员会主任,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选举张其秀女士、丁以升先生、崔之火先生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由
张其秀女士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选举丁以升先生、张其秀女士、崔之火先生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由
丁以升先生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选举张其秀女士、丁以升先生、崔之火先生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
员,由张其秀女士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
止。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四)关于聘任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设总经理 1 名,由董事
会聘任或解聘。鉴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换届选举已完成,公司董事会现决定聘
任崔之火先生(简历附后)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
止。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
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五)关于聘任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总监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鉴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换届
选举已完成,公司董事会现决定聘任孙利先生(简历附后)担任公司副总经
理,朱士民先生(简历附后)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
止。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
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六)关于聘任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秘书由公司董事
会聘任。鉴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换届选举已完成,公司董事会现决定聘任郑金
女士(简历附后)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
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三、上网公告附件:
       《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
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九日
附:崔之火先生、孙利先生、朱士民先生、郑金女士简历


    崔之火,男,中国国籍,1981 年出生,本科学历。曾任苏州中技桩业有限
公司总经理、天津中技桩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江苏中技桩业有限公司总经理、
镇江中技建材有限公司总经理、中环国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16 年
1 月至今任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孙利,男,中国国籍,1959 年出生,2008 年 7 月起任山东金鼎矿业有限责
任公司董事,2008 年 7 月至 2010 年 8 月任淄博宏达矿业有限公司董事、副总
经理,2010 年 9 月至 2011 年 8 月任淄博宏达矿业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2011 年 9 月至 2012 年 12 月任山东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2 年 12
月至 2016 年 1 月任山东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2016 年 1
月至今任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朱士民,男,中国国籍,1980 年出生,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注册会计
师。曾任上海中技桩业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财务总监、区域财务总监、
山东力诺光伏集团财务总监、中环国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上海中技
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6 年 1 月至今任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财
务总监。


    郑金,女,中国国籍,1971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1997 年至 2001 年
在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任责任编辑;2001 年至 2011 年在兴业银行杭州分行工
作,先后任秘书科科长、综合部总经理助理、法律与合规部副总经理;2011 年
至 2015 年 12 月任上海中技桩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部总经理、上海中技
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16 年 1 月至今任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会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