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宏达矿业: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2017-11-22  

						证券代码:600532           证券简称:宏达矿业           公告编号:2017-051



                     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东增持行为,未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21 日接
到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崔之火先生《关于增持宏达矿业股份的告知函》,公司董
事长兼总经理崔之火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
司股份 3,31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64%;本次增持后,公司董事长兼总
经理崔之火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25,761,74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99%,具
体情况如下:
    (一)2017 年 5 月 15 日,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崔之火先生通过二级市场
增持公司股份 796,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7-028
号公告);
    (二)2017 年 5 月 16 日至 2017 年 8 月 11 日,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崔之
火先生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 521,39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1%(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 2017-037 号公告),此次增持后,其累计所持有的股份占公司总
股本的 0.26%;
   (三)2017 年 8 月 12 日至 2017 年 11 月 10 日,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崔之
火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21,134,05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09%(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7-049 号公告),此次增持
后,其累计所持有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4.35%;
   (四)2017 年 11 月 11 日至 2017 年 11 月 21 日,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崔之
火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3,31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64%,此次增持后,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崔之火先生合
计持有公司 25,761,744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4.99%。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一)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崔之火先生合计持有公司
25,761,744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4.99%。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东增
持行为,未触及要约收购,亦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上述权益变动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后,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崔之火先生将按照公司 2017-027 号、2017-049 号公告披
露的股份增持计划继续增持公司股份;
    (三)公司将根据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崔之火先生的增持进展及相关法律
法规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