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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宏达矿业:关于有关投诉事项的说明公告2018-02-15  

						证券代码:600532          证券简称:宏达矿业         公告编号:2018-018



             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有关投诉事项的说明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相关投诉,主
要内容如下:
    “云南兴龙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龙实业”)与公司原间接控股股东
上海中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技集团”)于 2017 年 10 月 18 日正式
签订了股份收购意向书,中技集团拟将其持有的上海晶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上海晶茨”)股权转让给兴龙实业,该事项涉及公司控制权的变更,理
应在两个交易日内进行公告,但中技集团、公司并未及时披露。除此之外,宏达
矿业存在诸多经营、财务不规范等问题,如尤夫股份对外融资存在宏达矿业暗
保。”
    公司收到上述投诉后高度重视,并立即组织有关负责人员进行核实,经公司
内部核查,公司并未收到原间接控股股东中技集团与兴龙实业于 2017 年 10 月
18 日签订股份收购意向书的通知,公司对中技集团与兴龙实业之间是否签署相
关股份收购意向书等并不知情。同时,公司向中技集团发出询问函,对上述投诉
事项向中技集团进行了询问,中技集团回函称“本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与兴龙实
业签署了《关于转让上海晶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权的意向协议》,此后由于兴
龙实业在协议约定的时间内未履行相关义务,已构成实质违约,上述意向协议即
终止履行。鉴于上述《股权转让协议》系双方签署的意向协议,具有较大不确定
性,且上述意向协议也由于对方违约最终未能履行,因此本公司未将上述事项告
知你公司。” 收到中技集团回函后,公司再次进行了内部核查,经公司进一步核
查,公司确认未与兴龙实业签订任何协议,也未与兴龙实业产生任何业务往来,
公司与兴龙实业之间不存在任何纠纷。
    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16 日接到原间接控股股东中技集团的通知,获悉中技集
团正在筹划重大事项,该事项可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公司股票自 2018
年 1 月 17 日起连续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8-002 号公告)。
    2018 年 1 月 16 日,中技集团与上海晟天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
海晟天”)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中技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控股股东上海晶茨
的 100%股权转让给上海晟天,该股权转让目前已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公司对
中技集团与上海晟天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一事进行了及时详细的披露,关于本
次权益变动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的《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
动报告书》、《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上海宏达矿业
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修订版)》、《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详
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修订版)》、公司 2018-002、2018-004、2018-005、2018-006、
2018-007、2018-011 号公告及相关文件。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事项,经公司内部核查,截至目前,除公司已经对外披露
的担保,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亦不存在违规担保事项,公司相关生产经营决策
的程序及内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同时公司也依照相关决策
程序及有关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综上所述,公司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
项,也不存在合规性瑕疵。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
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