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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宏达矿业: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2019-05-22  

						证券代码:600532             证券简称:宏达矿业        公告编号:2019-021



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
     对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21 日收到
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关于对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9】0724 号)(以下简称《问
询函》),《问询函》全文如下:


    “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
容与格式》(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 2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
等规则的要求,经对你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为便于投资者理解,
请你公司从整体业绩、财务数据、公司运营等方面进一步补充披露下述信息。
    一、公司整体业绩层面
    1.业绩整体情况。公司 2018 年业绩较上年出现明显的好转,营业收入较上
年同比增长 413.9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实现扭亏为盈,其主要原因
为公司自 2018 年第二季度起,新增了贸易业务。请公司结合现有业务板块的资
金实力、硬件支持、技术储备、人员结构等因素,补充披露公司从事大宗商品贸
易业务的主要考虑以及未来公司的产业布局情况。公司年报中披露,正在积极筹
划业务转型,请补充披露公司未来的发展方向。
    2.铁精粉板块业务。公司原主业为铁矿石选矿及铁精粉销售,但该板块业务
2018 年只产生营业收入 1.51 亿元,同比减少 29.67%。(1)请公司分季度披露铁
精粉板块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等主要
财务指标。(2)公司铁精粉在生产量和销售量分别下降 23.41%、34.24%的情况
下,库存量出现 19.07%的上升。请公司结合市场需求、存货管理政策及库存周
转率,补充说明公司产销量数量下降,并与库存量不配比的主要原因。(3)请公
司补充披露,在铁精粉生产量下降的情况下,矿产资源补偿费出现上升的原因。
(4)受地区政策影响,公司多家铁矿石子公司 2018 年出现阶段性停产情况。请
公司结合停复工安排,补充披露临淄宏达、东平宏达、潍坊万宝等主要铁矿石公
司的开工情况、铁矿石储量、产能保有量以及产能释放等生产信息。(5)请公司
结合 2019 年铁矿石行业的发展情况,补充披露 2019 年铁矿石业务的生产计划。
    3.大宗商品贸易业务。公司贸易业务 2018 年产生营业收入 24.55 亿元,同
比增长 830%。请公司补充说明:(1)大宗商品贸易业务的主要经营模式、定价
方式、商品风险转移的时点及确认条件、公司主要承担的风险等信息。(2)大宗
商品贸易业务是采取总额法还是净额法确认收入,并说明采取该种结算方式的相
关依据。(3)将 2018 年度大宗商品的交易量全部计入生产量和销售量以及贸易
业务的营业成本全部计为库存成本的准确性。(4)公司对最大供应商的依赖性较
大,2018 年采购额占比达到 58.71%。请补充披露第一大供应商的名称与定价方
式,以及前五名销售客户的名称及应收账款情况。
    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公司 2018 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净额为-7.44 亿元。其中第一季度为-5.02 亿元,第二季度为-3.04 亿元。(1)
请公司补充披露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规模转负,并且集中于前两季度
的主要原因。(2)请公司补充披露第一季度经营活动现金流出的子科目金额及主
要原因。
    二、公司财务数据层面
    5.公司资产结构。(1)公司 2018 年末的负债规模为 10.81 亿元,其中流动
负债达到 10.08 亿元,请补充披露主要通过流动负债补充资金需求的考虑及合理
性。(2)公司货币资金规模为 1.38 亿元,同比变动比例为-86.04%。请补充披露
货币资金大规模萎缩的主要原因。(3)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规模为 3.05
亿元,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为 1.02 亿元。请公司补充披露未来还款安排。
(4)公司应付利息规模从 212 万元上升至 3046 万元,同比增长 1334%,主要为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从 156 万元升至 2138 万元。但公司短期借款在规模上未发生
较大变动。请公司补充披露短期借款与应付利息的变动情况不成配比的主要原因。
    6.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的变动。公司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的规模由上年的
632 万元增长至 5.67 亿元。(1)公司银行承兑票据期末终止确认金额达到 4.24
亿元。请公司补充披露票据结算比例较大的原因、票据贴现的操作流程及财务费
用,终止确认的主要依据。(2)公司一年内新增的应收账款规模达到 5.47 亿元,
占公司全年营业收入的 20.7%。请公司结合账款结算政策,补充说明应收账款规
模急剧扩大的合理性。(3)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规模占应
收账款总额的 97.40%。请公司补充披露前五名应收账款客户的单位名称,公司
2018 年与之分别产生的营业收入金额、应收账款规模、付款平均周期,并核实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4)公司对应收账款采取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为
1 年内 1%,1-2 年 5%,2-3 年 15%,3 年以上 20%。请公司结合历史回款情况,说
明上述计提比例的合理性。
    7.预付款项。公司预付款规模达到 3.1 亿元,较上年 4986 万元变动明显。
同时,向前五名预付款的金额总计 3.08 亿元,占比达到 99.44%。请公司补充披
露预付款金额大幅上升的原因,以及结合采购模式、订单情况、前五名预付款对
象和前五名供应商的对比情况,补充说明预付款项支出的合理性。
    8.应付账款。公司应付账款的结构与其他公司呈现明显差异。(1)公司 1
年内的应付账款规模从 1961 万元上升至 3364 万元,变动比例与营业收入变动不
成配比,请公司补充说明原因。(2)公司 1 至 2 年应付账款期初余额为 2522 万
元,2 至 3 年应付账款期末余额为 2336 万元。该账龄内的应付账款在本年度内
支付比例较小,请公司补充说明未予支付的原因。(3)公司 3 年以上应付账款的
规模从 3469 万元上升至 5849 万元,占应付账款总规模近 50%。请公司补充披露
应付账款长期未予结算的主要原因。
    9.存货金额。公司 2018 年末存货账面金额为 3149 万元,由原材料和库存商
品两部分构成。请公司补充披露:(1)原材料和库存商品的主要明细。铁矿石商
品请补充披露原材料与库存商品的确认方式与结转条件。(2)存货金额与营业收
入变动不成配比的主要原因。(3)2018 年度未对存货计提减值准备的主要原因
及合理依据。
    10.无形资产。公司采矿权与探矿权的期初账面价值分别为 2.37 亿元与 600
万元。(1)2018 年度未对采矿权进行摊销和计提减值准备,请公司补充披露主
要原因,并说明会计处理依据。(2)公司 2018 年对探矿权予以处置,请公司补
充披露探矿权的基本情况、购买价格、公司对探矿权的使用情况、予以处置的主
要考虑及定价依据。
    11.三费情况。(1)公司销售费用中,未包括销售人员的职工薪酬,请公司
确认销售费用的列示是否正确,如果存在遗漏,请予以补充更正。(2)公司管理
费用中,出现存货盘亏 104 万元。请公司自查是否存货盘亏的主要原因、责任人
以及赔偿情况,并核实公司内部管理上是否存在缺陷,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方案。
(3)公司 2018 年中介机构服务费从 793 万元下降至 138 万元,与公司 2018 年
出现多笔诉讼的情况不符。请公司说明中介机构服务费下降的原因。
    三、公司运营层面
    12.子公司管理情况。(1)山东东平宏达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平宏达)
因当地安全生产要求,自 2016 年起一直处于停产状态。但该公司 2018 年产生营
业收入 3950 万元,请公司补充说明信息披露前后不一致的主要原因。(2)东平
宏达 2018 年末净资产为-1.15 亿元,净利润为-5650 万元。请公司补充披露东平
宏达出现较大亏损的主要原因,以及公司未来对东平宏达的经营安排。(3)潍坊
万宝矿业有限公司尚处于停产状态,但产生了净利润 287.13 万元。请公司补充
说明净利润产生的原因。(4)淄博市临淄宏达矿业有限公司与山东金鼎矿业有限
责任公司同为从事铁矿石开采的企业,2018 年营业收入分别为 1.82 亿元和 4.71
亿元,净利润分别为 126 万元和 1.18 亿元。请公司补充披露上述两家公司经营
效率差异较大的主要原因。(5)公司在 2018 年新设淄博鑫南矿业有限公司等多
家新公司,请公司补充披露新设多家公司的主要原因。
    13.业绩补偿履行情况。公司原控股股东淄博宏达在重大资产重组时做出业
绩补偿承诺,至今未履行补偿义务,公司已就该事项提起诉讼。请公司补充披露
诉讼的具体进展,淄博宏达对于业绩承诺的履行安排,公司利益是否受到影响。
    14.股东股份高比例质押情况。截至期末,公司前十大股东中,八位股东所
持的股份全部处于质押或冻结状态。(1)请补充披露前十大股东中,股份被冻结
的主要原因。(2)请控股股东补充披露目前涉及诉讼的情况及进展情况。(3)控
股股东场内及场外质押的股数占比以及未来一年内股份质押即将到期的金额情
况。(4)上海晶茨目前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等情况,高比例质押公司股份的主要
用途。
    15.导致保留意见的诉讼事项。公司因存在 11 个未决诉讼,公司有多个诉讼
至今未收到法院的正式送达文书,年审会计师无法获得上述诉讼事项的其他信息
及公司是否存在其他潜在纠纷,公司年报被出具保留意见。请公司以列表形式补
充披露:(1)上述 11 个诉讼涉及的诉讼事由、发生时间、诉讼金额、具体进展。
(2)公司对于上述诉讼已采取的应对措施和具体安排。(3)请公司全面自查是
否存在其他潜在诉讼纠纷,如有,请根据相关规则的要求及时披露。
    16.行政处罚调查情况。2018 年 4 月 12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调查通知书》(编号:稽查总队调查通字 180631 号),因涉嫌违反证券法
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请公司补充披露该事件的具体进
展以及对公司经营产生的影响。
    请公司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对于前述问题,公司依据《格式准则第 2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
露指引等规定要求,认为不适用或因特殊原因确实不便说明披露的,应当详细披
露无法披露的原因。
    请你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22 日披露本问询函,并于 2019 年 5 月 31 日之前,
回复上述事项并予以披露,同时对定期报告作相应修订。”


    公司收到上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正积极会同相关各方按照《问询函》
的要求核实相关情况。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尽快对《问询函》所
涉及的问题进行回复,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
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