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栖霞建设:公开发行2019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2019-07-09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栖霞区和燕路 251 号)




公开发行 2019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发行公告

                        主承销商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5033号平安金融中心61层-64层)




             签署日期:2019 年 7 月 8 日
    发行人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本公司”
或“栖霞建设”)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15 亿元的公司债券(以
下简称“本次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256 号
文核准。

    本次债券分期发行。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9 年公司债券
(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本期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1.6 亿元。

    2、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 1.6 亿元,每张面值为 100 元,发行数量不
超过 160 万张。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00 元/张。

    3、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
等级为 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
司将在本期债券有效存续期间对发行人进行定期跟踪评级以及不定期跟踪评级。
本期债券上市前,本公司最近一期末的净资产为 400,424.04 万元(截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合并财务报表中的所有者权益合计);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15,572.51 万元(2016 年、2017 年和
2018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
期债券的一年利息的 1.5 倍,发行人在本次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4、本期债券无担保。

    5、本期债券为 5 年期品种,附第 3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
者回售选择权。

    6、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簿记建档区间为 4.5%-6.0%,最终票面利率由发行人
与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向机构投资者的询价结果协商确定。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
将于 2019 年 7 月 10 日(T-1 日)向网下机构投资者进行簿记询价,并根据询价
结果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将于 2019 年 7 月 11 日
(T 日)在上海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最终的票面
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7、本期债券发行仅采取面向网下合格投资者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配售的
发行方式。本期债券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17 年修订)》等规定的合格投资者
(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配售原则详见本公告“三、网下发行”中“(六)
配售”。

    8、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代他
人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并持有本期债券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
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9、敬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中本期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
发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资金缴纳等具体规定。

    10、发行人将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尽快办理有关上市手续,本期公司债券
具体上市时间另行公告。

    11、发行完成后,本期债券可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固定收
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上市交易,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市场上市交易。

    12、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
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发行情况,请仔细阅读《南京栖霞建
设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9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有关本次发
行的相关资料,投资者亦可到上海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询。

    13、有关本期债券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将视需要在及上海
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释 义
    在本发行公告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栖霞建设、发行人、
                        指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本公司

   栖霞集团、控股股东   指       南京栖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栖霞国资、实际控制
                        指       南京栖霞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人、担保人

                                 发行人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
                             及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经中国证监会
   本次债券             指   核准,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的面值总额不超过 15 亿元(含
                             15 亿元)的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9 年
                             公司债券

   本期债券             指       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 1.6 亿元

   本次发行             指       本次债券的公开发行

                                 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
   募集说明书           指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9 年公司债券
                             (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
   募集说明书摘要       指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9 年公司债券
                             (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本期债券发行而制作
   发行公告             指   的《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9 年公司债
                             券(第一期)发行公告》

   主承销商、平安证
                        指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券、债券受托管理人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券登记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资信评级机构、新世
                            指       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纪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               指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最近三年及一期、报
                            指       2016 年、2017 年、2018 年和 2019 年 1-3 月
告期

     近三年、最近三年       指       2016 年、2017 年和 2018 年

     工作日                 指       北京市的商业银行对公营业日

                                     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日(不包括我国的法定节假日
     交易日                 指
                                 和休息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法定节假日             指   (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
                                 的法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

     元、万元、亿元         指       如无特别说明,指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我国、中国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



注:本发行公告中,如部分财务数据与审计报告取万位数存在尾数差异,则该差异是由于
四舍五入造成。
一、本期债券发行基本情况

    (一)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1、发行主体: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9 年公司债券(第一
期)。

    3、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 1.6 亿元。

    4、债券品种和期限:本期债券为 5 年期品种,附第 3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
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5、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由发行人
与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前 3 年固定不变。在本
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如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的
债券票面利率为存续期内前 3 年票面利率加上或减去调整基点,在债券存续期后
2 年固定不变。

    6、债券票面金额: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 100 元。

    7、发行价格:本期债券按面值平价发行。

    8、发行方式与发行对象:发行方式与发行对象安排请参见发行公告。

    9、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登记机构
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
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10、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本期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向公司
股东优先配售。

    11、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19 年 7 月 12 日。

    12、利息登记日: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利息登记事务按照上交所和中国证券
登记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
人,均有权就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最后一个计
息年度的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13、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0 年至 2024 年每年的 7 月 12 日。若
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自 2020 年至 2022 年每年的
7 月 12 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
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4、兑付日期: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4 年 7 月 12 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
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2 年 7 月 12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
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5、计息期限: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自 2019 年 7 月 12 日至 2024 年 7 月 11
日。若投资者在第 3 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自 2019
年 7 月 12 日至 2022 年 7 月 11 日。

    16、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
第 3 年末调整其后 2 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
前的第 30 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
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
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17、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
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的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持有的本
期债券按票面金额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
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上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
工作。

    18、回售登记期: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
的公告之日起 5 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
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
回售登记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
述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19、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利息
每年支付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若债券持
有人在第 3 年末行使回售权,所回售债券的本金加第 3 年的利息在投资者回售支
付日一起支付。

    20、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
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
规定办理。

    21、担保人及担保方式:本期债券由南京栖霞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提供全
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2、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综
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

    23、主承销商及债券受托管理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4、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25、债券上市及转让安排: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向上交所或
其他主管部门提出上市或交易流通申请。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认购人可按
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26、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用于偿还公司债务。

    27、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发行人将在本期债券发行首日之前开立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并与募集资金
监管行签订《资金专项账户监管协议》。

    28、拟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29、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
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二)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T-2 日
                           刊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公告和评级报告
  (2019 年 7 月 9 日)
         T-1 日            网下询价
  (2019 年 7 月 10 日)   确定票面利率
           T日
                           网下发行开始日
  (2019 年 7 月 11 日)
                           网下发行截止日
         T+1 日
                           网下机构投资者于 2019 年 7 月 12 日 16:00 之前将认购款划至
  (2019 年 7 月 12 日)
                           簿记管理人专用收款账户
         T+2 日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日
  (2019 年 7 月 15 日)
    注: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
修改发行日程。


    二、网下向投资者利率询价

    (一)网下投资者

    本次网下利率询价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
立合格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二)利率簿记建档区间及票面利率确定方法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簿记建档区间为 4.5%-6.0%,最终票面利率由发行人与簿
记管理人根据簿记建档结果在上述区间范围内协商确定。

    (三)询价时间

    本期债券簿记建档申购时间为2019年7月10日(T-1日),参与申购的机构投
资者必须在2019年7月10日(T-1日)14:00-16:00将《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2019年公司债券(第一期)网下申购申请表》(以下简称《网下申购申
请表》,见附表一)、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合格投资者确认函传真
至簿记管理人处。

    (四)申购办法

    1、填制《网下申购申请表》
    拟参与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应打印发行公告附表《网下申购申请表》,并
按要求正确填写。填写《网下申购申请表》应注意:

    (1)应在发行公告所指定的利率簿记建档区间内填写申购利率;

    (2)每一份《网下申购申请表》最多可填写 5 个申购利率,询价利率可不
连续;

    (3)填写申购利率时精确到 0.01%;

    (4)申购利率应由低到高、按顺序填写;

    (5)每个申购利率上的申购总金额不得少于 100 万元(含 100 万元),超过
100 万元的必须是 100 万元的整数倍;

    (6)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为单一申购金额。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
某一申购利率时,投资者的最大获配量为低于该申购利率(包含此申购利率)的
所有标位叠加量;

    (7)每家机构投资者只能提交一份《网下申购申请表》,如投资者提交两
份以上(含两份)《网下申购申请表》,则以最后到达的为准,之前的均无效。

    2、提交

    参与利率询价的机构投资者应在 2019 年 7 月 10 日(T-1 日)14:00-16:00
将加盖单位公章后的《网下申购申请表》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
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
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合格投资者
确认函传真至主承销处。
    联 系 人 : 姜 丽 君 ; 联 系 电 话 : 010-56800348 ; 传 真 : 010-66010359 、
010-66010256 。 如 无 法 传 真 可 发 送 申 购 函 扫 描 件 至
jianglijun625@pingan.com.cn。

    投资者填写的《网下申购申请表》一旦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即对申购人具
有法律约束力,未经簿记管理人及发行人同意不可撤销。
     3、利率确定

     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在预设的利率簿记区间内确定本
期 债 券 最 终 的 票 面 利 率 , 并 将 于 2019 年 7 月 11 日 ( T 日 ) 在 上 交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按上述确定
的票面利率向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期债券。

     三、网下发行

     (一)发行对象

     本次网下发行对象为在登记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法律、法
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包括未参与网下询价的机构投资者。机构投资者的申购资
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发行数量

     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1.6亿元,每个机构投资者的最低认购单位为1,000
手(100万元),超过1,000手的必须是1,000手(100万元)的整数倍。每一机构
投资者在《网下申购申请表》中填入的最大申购金额不得超过本期债券网下发行
总额。

     (三)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的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四)发行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期限为2个交易日,即2019年7月11日(T日)、2019年7
月12日(T+1日)。

     (五)申购办法

     1、凡参与网下簿记建档的机构投资者,认购时必须持有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的合格证券账户。尚未开户的机构投资者,必须在
2019年7月10日(T-1日)前开立证券账户。

    2、参与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通过向簿记管理人传真《网下申购申请表》、
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
件、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合格投资者确认函进行申购。簿记管理人
根据网下机构投资者认购意向,根据网下簿记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并
向获得网下配售的机构投资者发送《配售缴款通知书》。

    (六)配售

    主承销商根据网下簿记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
将按照价格优先原则,对参与网下询价的投资者进行配售,如遇到申购量超过可
分配额度的情况,在价格优先原则的前提下,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有权决定长期
合作的投资者优先配售。

    (七)资金划付

    获得配售的机构投资者应按规定及时缴纳认购款,认购款须在2019年7月12
日(T+1日)16:00前足额划至簿记管理人指定的收款账户。划款时应注明机构投
资者全称和“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9年公司债券(第一期)认
购资金”字样,同时向簿记管理人传真划款凭证。对未能在2019年7月12日
(T+1日)16:00前缴足认购款的机构投资者,簿记管理人有权取消其认购,有权
处置其申购要约项下的全部债券,并有权进一步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账户名称: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总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19014523816002

    大额支付系统行号:307584008005

    开户行联系人:宫福博(18929366068)曹伟伟(18665933850)

    银行查询电话:0755-22168124、0755-22168116(柜台)
    银行传真:0755-82081788

   四、风险提示

    主承销商就已知范围已充分揭示本次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详细风险揭
示条款参见《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9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
集说明书》。

    五、认购费用

    本次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

    六、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一)发行人: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江劲松

    住所:南京市栖霞区和燕路 251 号

    联系人:王海刚

    联系电话:025-85632121

    传真:025-85502482



    (二)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之江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5033 号平安金融中心 61 层-64 层

    项目负责人:王银龙、程曾汉、孙逸

    项目组其他成员:韩宏权

    联系电话:021-38630697

    传真:021-33830385
(此页无正文,为《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9 年公司债券(第
一期)发行公告》之盖章页)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9 年公司债券(第
一期)发行公告》之盖章页)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表一: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9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网下申购申请表

                                       重要声明
    填表前请详细阅读发行公告、募集说明书及填表说明。
    本表一经申购人完整填写并签字,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章并加盖单位公
章,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后,即对申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可撤销。
    申购人承诺并保证其将根据簿记管理人确定的配售数量按时完成缴款。
                                       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                              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号

经办人姓名                                  传真号码

联系电话                                    移动电话

证券账户名称(上海)                        证券账户号码(上海)

                                利率询价及申购信息

                             询价利率区间:4.5%-6.0%

                         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为单一申购金额

票面利率(%)                             申购金额(万元)




重要提示:
请将此表填妥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2019年7月10日(T-1)14:00-16:00连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
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
位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合格投资者确认函传真至
簿记管理人处。如无法传真可发送申购函扫描件至jianglijun625@pingan.com.cn。
申购传真:010-66010359、010-66010256
咨询电话:010-56800348
联系人:姜丽君
申购人在此承诺:
1、申购人以上填写内容真实、有效、完整;
2、申购人的申购资格、本次申购行为及本次申购资金来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
会的有关规定及其他适用于自身的相关法定或合同约定要求,已就此取得所有必要的内外部批
准,并将在认购本期债券后依法办理必要的手续;
3、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某一申购利率时,投资者的最大获配量为低于该申购利率(包
含此申购利率)的所有标位叠加量;
4、申购人在此承诺接受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制定的本次网下发行申购规则;申购人同意簿记
管理人按照网下申购申请表的申购金额最终确定其具体配售金额,并接受簿记管理人所确定的
最终配售结果和相关费用的安排;
5、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其获得配售,则有义务按照《配售缴款通知书》或《网下认购协
议》规定的时间、金额和方式,将认购款足额划至簿记管理人通知的划款账户。如果申购人违
反此义务,簿记管理人有权处置该违约申购人订单项下的全部债券,同时,本申购人同意就逾
时未划部分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簿记管理人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簿记管理人由此遭受的损
失;
6、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遇不可抗力、监管者要求或其他可能对本次发行造成重大不利影
响的情况,在经与主管机关协商后,发行人及簿记管理人有权暂停或终止本次发行。
7、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最终发行规模不足人民币1.6亿,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有权取消本
期债券的发行,无需再与申购人进行书面沟通确认。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单位签章)

                                                                      年     月   日
附表二:
                           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

    尊敬的投资者:

    在进行债券投资前应充分了解,可能会获得盈利的投资收益,但同时也存在亏损的投资

风险。为了使您充分地了解其中的风险和损失,保护您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证券交易法律

法规、行政规章、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业务规则和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本公司特向您进行

如下风险提示,请认真阅读并签署:

    一、【总则】债券投资具有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放大交易风险、标准

券欠库风险、参与信用状况恶化债券的风险、政策风险及其他各类风险。

    二、【投资者适当性】投资者在参与认购及交易前,应当充分了解该类债券的相关风

险以及债券发行人的相关情况,根据自身财务状况、实际需求及风险承受能力,审慎决定

参与债券交易。

    同时,投资者应当特别关注债券发行人发布的债券投资者适当性调整公告,及时从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市公司网站以及证券公司网站等渠道获取相关信息,审慎作出投资决

策。

    三、【信用风险】债券发行人无法按期还本付息的风险。如果投资者购买或持有资信

评级较低、发行人资质较差的信用债,将面临显著的信用风险。

    四、【市场风险】由于市场环境或供求关系等因素导致的债券价格波动的风险。

    五、【流动性风险】投资者在短期内无法以合理价格买入或卖出债券,从而遭受损失

的风险。

    六、【放大交易风险】投资人利用现券和回购两个品种进行债券投资的放大操作,从

而放大投资损失的风险。

    七、【标准券欠库风险】投资者在回购期间需要保证回购标准券足额。如果回购期间

债券价格下跌,标准券折算率相应下调,融资方面临标准券欠库风险。融资方需要及时补

充质押券避免标准券不足。

    八、【参与信用状况恶化债券的风险】仅限合格投资者参与的债券存在资信评级下调,

发行人盈利能力恶化以及生产经营发生重大变化的可能性,该类债券存在无法按照募集说

明书的约定按时足额还本付息的风险,可能给投资者造成损失。投资者在参与认购及交易

前,应当充分了解该类债券的相关风险以及债券发行人的相关情况,根据自身财务状况、
实际需求及风险承受能力,审慎考虑是否买入。

    在债券存续期间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合格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将不得继续买入,

已经持有该债券的合格投资者只能选择持有至到期或者卖出。合格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

继续参与该类债券的投资,则风险相对较大:

    (一)公司债券、企业债券信用评级下调至 AAA 级以下(不含 AAA);

    (二)发行人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显示为亏损或经更正的财务报告显

示为亏损;

    (三)发行人发生债务违约,延迟支付本息,或者其他可能对债券还本付息产生重大

影响的事件;

    (四)发行人发生严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者合同约定的行为,或者被

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立案调查,严重影响其偿债能力;

    (五)中国证监会、交易所根据投资者保护的需要规定其他情形。

    九、【操作风险】投资者在认购债券过程中因自身操作或者系统性的原因造成认购失败

的风险。

    十、【政策风险】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交易所规则的变化、修改等原因,可

能会对投资者的交易产生不利影响,甚至造成经济损失。

    本《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的揭示事项仅为列举性质,未能详尽列明债券

认购及交易的所有风险。投资者在参与债券认购及交易前,应充分了解该类债券的相关风

险以及债券发行人的相关情况,认真阅读债券募集说明书以及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并做

好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确定自身有足够的风险承受能力,避免因参与债券交易而遭受难

以承受的损失。

     本人/机构已阅读并完全理解以上《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且具备债券

市场合格投资者资格,知悉债券认购及交易风险,愿意承担债券市场的各种风险和损失。



                                     投资者:

                                       (个人签字/机构盖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三:
                                    合格投资者确认函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30号)》《上
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深证上〔2017〕404号)》等文件之规定,本人/机构为:
    ( )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
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
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
    ( )上述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
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
经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如理财产品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请同时勾选★项)。
    ( )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
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为合伙企业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
券,请同时勾选★项):
    1.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
    2.最近1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
    3.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
    (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个人:
    1.申请资格认定前20个交易日名下金融资产日均不低于500万元,或者最近3年个人年均
收入不低于50万元;
    2.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具有2年以上金融产品
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或者属于本条第(一)项规定的合格投资者的高级
管理人员、获得职业资格认证的从事金融相关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
    ( )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认可的其他投资者。
    前款所称金融资产,是指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
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及其他衍生产品等。


    ★如理财产品、合伙企业拟将主要资产投向本期债券,根据穿透原则(《公司债券发行
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十四条之规定)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符合基金业协会标准所规定的合
格投资者。
    是( ) 否( )
    本人/机构符合上述规定,确认为合格投资者,特此确认。


                                                                    投资者:
                                                            (个人签字/机构盖章)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以下填表说明部分可不回传,但应被视为本发行公告不可分割的部分,填表前请

仔细阅读)


1、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号填写:一般法人填写其营业执照中的注册号,证券投资基金填写

“基金简称”+“证基”+“中国证监会同意设立证券投资基金的批文号码”,全国社保基

金填写“全国社保基金”+“投资组合号码”,企业年金基金填写“劳动保障部门企业年金

基金监管机构出具的企业年金计划确认函中的登记号”。


2、票面利率应在询价利率区间内由低到高填写,精确到 0.01%;


3、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为单一申购金额。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某一申购利率时,

投资者的最大获配量为低于该申购利率(包含此申购利率)的所有标位叠加量;


4、每一份《网下申购申请表》最多可填写 5 个询价利率,询价利率可不连续;


5、每个询价利率上的申购金额不得少于【100 万元(含 100 万元),超过 100 万元的必须

是 100 万元】的整数倍。


6、有关票面利率和申购金额的限制规定,请参阅发行公告相关内容;


7、票面利率及申购金额填写示例(声明:本示例数据为虚设,不含任何暗示,请投资者

根据自己的判断填写)。


假设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的询价区间为 4.30%-4.60%。某投资者拟在不同票面利率分别申购

不同的金额,其可做出如下填写:
              票面利率(%)                          申购金额(万元)
                4.30%                                     2,000
                4.40%                                     4,000
                4.50%                                     7,000
                4.60%                                     10,000
                  —                                       —


上述报价的含义如下: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高于或等于 4.60%时,有效申购金额为 23,000 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 4.60%,但高于或等于 4.50%时,有效申购金额 13,000 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 4.50%,但高于或等于 4.40%时,有效申购金额 6,000 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 4.40%,但高于或等于 4.30%时,有效申购金额 2,000 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 4.30%时,该询价要约无效。

8、参加申购的机构投资者请将此表填妥后于 2019 年 7 月 10 日(T-1 日)14:00-16:00 将本

表连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

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风险

揭示书、合格投资者确认函一并传真至主承销商处。


9、本表一经申购人完整填写并签字,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

位公章,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后,即对申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未经簿记管理人和发行人允

许不可撤销。若因机构投资者填写缺漏或填写错误而直接或间接导致预约申购无效或产生

其他后果,由机构投资者自行负责。


10、参与申购的投资者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行承担法律责任。证券投资基金及

基金管理公司申购本期债券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

相应的法律责任。


11、每家机构投资者只能提交一份《网下申购申请表》,如投资者提交两份以上(含两份)

《网下申购申请表》,则以最后到达的为准,其前的均无效。


12、投资者须通过以下传真号以传真方式参与本次网下利率询价,以其他方式传送、送达

一概无效。申购传真: 010-66010359、010-66010256 咨询电话:010-56800348;联系人:

姜丽君。如无法传真可发送申购函扫描件至 jianglijun625@pingan.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