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天士力: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18次会议对外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2017-05-25  

						           天士力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第六届董事会第 18 次会议对外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人于日前收到天士力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士

力公司”)董事会秘书通知关于审核第六届董事会第 18 次会议有关事

项的通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

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证监发[2001]102 号)、《关于规范上

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以及《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对下列事项的合理及公允性进行了审查,出具如

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本次董事会审议的两项子

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合法可行,是为了保证其日常经营及发展所需,

有利于维护公司出资人的利益,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担保事项中为天士力(香港)药业有限公司发行境外美元债券提

供担保,鉴于天士力(香港)药业有限公司为天士力公司重要海外业

务平台,现由于必要的资金需求发行美元债券,公司为其提供担保,

有利于促进公司海外业务持续稳定发展,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锁定境

外融资成本。

    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和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同


                              1
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 18 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

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鉴于公司拟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

度超过公司 2016 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30%,根据《公司章程》规定,

公司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

会经特别决议审议后批准实施。




    独立董事: 郭云沛、施光耀、田昆如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