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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发股份: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7-12-08  

						        证券代码:600538    证券简称:国发股份     公告编号:2017-053

            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 年 12 月 7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北部湾中路 3 号公

       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

   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8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224,393,077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48.3187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
      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潘利斌先生主持,会议由现场投票和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8 人,公司董事王天广因公务出差请

  假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李勇先生、财务总监尹志波先生、北京市时代

  九和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湖南国发精细化工科技有限公

      司 50.4091%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224,362,577 99.9864 30,500            0.0136          0         0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

律师:杨晓娥、韦微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

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

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以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

    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12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