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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发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4-01  

						    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现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
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基于独立董事自身独立判断的立场,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与关联方及第三方共同出资设立公司,各方均按照持股
比例以现金方式进行出资,符合公允合理及市场一般商业原则,符合
《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
法规的规定。
    2、本交关联交易遵照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在组
织机构和管理人员设置上做了安排,能保证公司参加其公司的运作,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的利益情形。
    3、本次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符合《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的出资行为在公司章
程规定权限内履行了审批程序,并按规定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工作,
保护了非关联股东的权益,对全体股东公平、合理。
    我们同意公司进行本次关联交易。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系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2020 年 3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