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郎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 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 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如下: 1、本次董事会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2、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 下,公司使用临时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保收益型理财产品, 有利于提高临时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 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董事会《关于子公司 委托理财的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卓郎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 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陈杰平 谢满林 2018 年 2 月 12 日